原小生就一隻手扶著陳引慶上樓。進了辦公室,原小生首先將電話線也拔掉了,又將手機放在桌子上,給陳引慶倒了一杯水,道:“喝口水,有什麼事情,你儘管說。”
陳引慶伸出一雙烏黑的手,捧起水杯,對在嘴上喝了一口,回憶了半天,才將事情的原委給原小生說了出來。
六年之前的中秋節的前一天,也就是東元121年9月20日晚上十二點,陳引慶的女兒陳美紅,從西王鎮棉紡廠下小夜班回家。跟往常一樣,剛出廠門,就被西王鎮派出所的副所長羅英武開著派出所的警用麵包跟上了。一個車間的姑娘們,還戲謔地給陳美紅說,陳美紅的護花使者又來了,就故意跟陳美紅拉開了距離。
這樣的事情已經有半年時間了。陳美紅早已習以為常,不過她實在不喜歡羅英武那個混在人民警察隊伍中的人渣,就跟過去一樣加緊蹬起了腳踏車,避免聽到羅英武說那些不三不四的話,想盡快擺脫羅英武。儘管陳美紅也知道,這不過是自己的徒勞,腳踏車怎麼可能跑的過麵包車呢。羅英武不把她送到家門口,是不會罷休的。蹬了一段路後,陳美紅又將速度放慢了。不想就在這個時候出了問題,陳美紅的家並不在西王鎮,而是在距離西王鎮三公里外的七里堡。往常,陳美紅都會跟村裡一個叫燕燕的女孩子一塊走,可是自從羅英武盯上陳美紅後,燕燕也不和她相跟了,要麼說不回家了,要麼說還要加會班,要麼就是頂別人的班兒,理由翻來覆去,就是不跟陳美紅一塊回家。
出了西王鎮就是一片荒地,半年的時間,羅英武從來沒有對陳美紅動過粗,所以陳美紅也放鬆了警惕。不想那天晚上,羅英武卻實在安奈不住了,出西王鎮,跟了一段路,就踩了一下油門,插在了陳美紅的前面,並迅速從車上下來,擋住了陳美紅的去路。
陳美紅感覺情形不對,調轉車頭想跑,卻被羅英武一把拽住了腳踏車,攔腰抱住,連推帶拉地塞進了車裡面。不幸的事情,隨之發生了。羅英武喪心病狂地葬送了陳美紅的青春。
這一切發生的實在太突然了。傷心欲絕的陳美紅回到家中,就悄然睡下了,也沒有敢把事情告訴父母。一來是怕父母聽了傷心,二來也知道自己作為一個女孩子最寶貴的東西被人奪了去,張揚出去,對自己也沒什麼好處,就選擇沉默。希望此後,能夠擺脫羅英武的糾纏。
第181章 為哪般義憤填膺 下
第181章為哪般義憤填膺下羅英武是不來糾纏陳美紅了。陳美紅卻沒有因此而清靜下來。一個月之後,陳美紅髮現自己竟然懷孕了。這是一個讓陳美紅怎麼也想不到的結果。經過幾天的心理鬥爭之後,她還是決定息事寧人。然而,不幸的事情就此發生了。
因為陳美紅並不想將此事張揚出去,就在街上找了一個小衛生所。由於消毒不嚴格等諸多因素,在打掉孩子的第三天,陳美紅便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陳引慶痛失愛女,悲憤交加,便一張狀紙,將西王鎮派出所副所長羅英武告上了法庭。然而陳引慶的狀紙遞到法院,在拖了三四個月之後,陳引慶卻得到了一個讓他怎麼也無法接受的判決結果。法院方面認為,陳引慶狀告羅英武qj罪證據不足,且二人向來關係曖昧,屬於正常的戀愛關係,而陳美紅在懷孕之後,陳美紅本人也沒有向羅英武提起過此事,因此陳美紅的死只能說是意外,羅英武頂多負有過失責任,只應支付陳引慶喪葬費八千元。
陳引慶不服判決,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又被駁了回來,維持原判。至此陳引慶仍不甘心,便開始了長達六年的**之路。然而陳引慶畢竟是一個農民,思想是侷限的,六年來的越級**,僅僅越過了鄉鎮一級政府,還是因為在西王鎮**的時候,被送進了派出所,將腿打成殘疾之後,才在萬般無奈下,跑到縣裡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