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故意有兩個特點:一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二是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崔英傑與被害人李志強素不相識、無冤無仇,崔英傑的行為是在挽救自己三輪車的同時,擔心自己人身可能受到強制,急於脫身時一次隨便的揮刀。崔英傑逃到天津後,曾向朋友發簡訊詢問李志強的傷情,這一點可以證明崔英傑確實沒有預見到李志強死亡的後果,對李的死亡結果沒有主觀上的希望或放任態度。
李志強的妻子旁聽了當天的庭審,當錄影顯示李志強倒在血泊中時,她哭倒在家人的懷裡。李志強去世後,留下了7歲的女兒,考慮到崔英傑的實際情況,她放棄了附帶民事賠償。
在辯護過程中,崔英傑的律師夏霖當庭為崔英傑發表了聲情並茂的辯護,他在法庭上說:“販夫走卒、引車賣漿,是古已有之的正當職業。我的當事人來到城市,被生活所迫,從事這樣一份卑微貧賤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終善良純樸,沒有偷盜沒有搶劫,沒有以傷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莊嚴地向各位發問,當一個人賴以謀生的飯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無路的絕境,將心比心,你們會不會比我的當事人更加冷靜和忍耐?我們的法律、我們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們的公民更幸福還是要使他們更困苦?我們作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這個社會更和諧還是要使它更慘烈?我們已經失去了李志強是否還要失去崔英傑?”
2007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崔英傑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崔英傑死刑,緩期2年執行。
整個宣判過程中,崔英傑情緒低落。他身著紅色囚服,腳上戴著鐐銬。進門後,他向旁聽席張望著,見到了自己的父母。與數月前相比,崔英傑瘦了一大圈。法庭裡不時傳來老人的抽泣聲。
崔英傑低頭盯著地面,從頭到尾一言未發。當聽到“被告人崔英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時,崔英傑的身體稍微顫動了一下,臉上表情木然,當審判長最後念出“緩期2年執行”時,崔英傑的眼睛突然閉上了。在離開審判席時,他再次轉頭,深情地望向年邁的父母。整整10分鐘的宣判,崔英傑幾乎是閉著眼睛聽完了的,彷彿他要在心底記住與他有關的每一個字。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在判決後的律師會見時,崔英傑對辯護律師李勁松表示,他有求死之心,他接受不了成為殺人犯的心理落差,因為將來呆在監獄裡會“給家人丟臉,是家裡的負擔”。但律師勸崔英傑服從判決,因為這是一個公平的判決。最後,崔英傑委託會見律師帶給父母兩句話。他說:“第一,讓我大哥不要在北京幹了,趕快回家。第二,媽媽歲數這麼大了,以後不要再去挖煤了。”
在親自聽了對於崔英傑的宣判後,崔英傑54歲的母親走出法院大門後泣不成聲。“我的兒子保住了命。但我知道,李志強也是一個兒子,也有家人。”崔英傑的父親說:“我今年56歲了,不知道在我有生之年,孩子還能不能回來。”他們老兩口計劃去受害人李志強的墓前,替兒子道歉。他們還想向他的家人承諾,盡最大的誠意、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經濟條件,為受害人家長養老送終。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第一章:血色黃昏;小販揮刀殺城管(7)
崔英傑的父親最後託律師給崔英傑帶了一封信,他在信中要崔英傑感謝公正的法律,給他留了一條命。“這樣,你就有機會成為一個悔過的人,而不是作為一個殺人犯死去。我們希望你成為一個有用的人,承擔起你的責任,為我們父母,也為被害人。”
判處死刑,但緩刑2年執行,這就意味著崔英傑可以不被立即執行死刑了,這是一個被各方普遍認可的結果。包括北京市城管局對崔英傑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