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瑋瞅了瞅御風與小歌,前者專心致志的編著花環,渾然忘我,後者在睡覺,他也沒膽子在御風的眼皮底下將小歌給弄醒,只能伸出手將公子瑋拉了上來。看公子瑋一身灰塵,便拍了拍,又擦了擦公子瑋被蹭破皮的地方,塗抹上藥膏。
御風的花環終於編好,見公子珏在給公子瑋上藥,便道:“你會照顧人也好,過些日子開戰,你們倆一起上戰場,豆子就交給你了,我不會管。”
公子珏愣了下。“豆子也要上戰場?”開什麼玩笑?公子瑋才兩歲多點。
御風反問:“有問題?”
“他才兩歲,你居然讓他上戰場去殺人!”公子珏真覺得自己老子喪心病狂,有這麼養孩子的嗎?也不怕養死了?
御風不以為然:“你回頭問問九斤是幾歲殺人的。”
公子珏頓時噎住,連山珩幾歲殺人他不知道,但他知道連山珩已經是巫宗的巫真殿主,而十巫是出了名的沒人性。“這不一樣,九斤要成為巫真,豆子不用。”
“所以我沒要求他上戰場殺人,只是讓他見見血,長長見識。”御風素來認為,溫室裡的花朵活不長,王族更是不容溫室之花存活。他與小歌只剩下十年的時間,十年後公子瑋也就十二三歲,就公子瑋這性子,很容易就被人啃得連骨頭都不剩,可生理年紀沒法改變,既如此,便只能讓公子瑋的心理提前成熟。
公子珏語塞,跟御風講人性簡直是對牛彈琴。
馬車在西蠻都城外緩緩停下,小歌緩緩睜開了眼,御風立刻將花環戴在了小歌的頭上,小歌摸了摸。“這是?”
御風歡快而期待的問:“花環,很漂亮的,夫人喜不喜歡?”
小歌摸著頭上沒幾朵花的花環,不由勾唇一笑。“喜歡。”
公子瑋瞅著小歌頭上古怪的花環,張口想說什麼,公子珏趕緊捂住了公子瑋的嘴,之前在路上被踢下馬車也就算了,但在別國都城的門口還被踢下馬車,公子瑋這個公子就真得丟人丟到家了。
大軍不能入城,蠻族的城邑都不大,都城容納個三五萬人還行,但塞個二十萬人進去。。。。。。沒法想像,因此軍隊駐紮在外頭。御風只瞧了西蠻都城一眼便沒興趣了,還不如軍營住著有意思,便拒絕了安偃讓出王宮給自己居住的好意,在軍營中紮了個帳篷便解決了住宿問題。
雖然不進城,但對於安偃送來勞軍的酒肉御風沒拒絕,至少笑納了肉食,一路行軍,吃的雖然也是肉,卻都是肉乾與醬肉,嘴快啃歪了,正好來點新鮮肉食換換口味。
“轉告安偃,我要的十萬蠻族武士讓他儘快送到。”
蠻族與遊牧民族類似,全民皆兵,不,蠻人比遊牧民族更悍勇,這些生活在南荒原始山林中的蠻族不事耕種,以狩獵採集為生,與各種毒蟲猛獸搏殺,個體實力遠勝遊牧民族。東蠻的人口雖不多,也就兩百萬,但架不住全民皆兵,單兵實力又強大,御風並不認為自己這二十萬大軍能擺平東蠻。若是蠻族這麼好對付,青國也不會同蠻族打了千年,只能靠著兵器甲冑的優勢一步步蠶食瀾越之地,但蠶食了千年都沒能將瀾越之地徹底吃下,足可見蠻族是塊怎樣的硬骨頭。
一番考慮,御風最後決定以蠻治蠻,從蠻族中徵兵,加以訓練,再配上雲國的武器裝備,如此,應該會輕鬆一些。
安偃不介意御風從蠻族徵兵,蠻族最不缺的就是能打的人,與其讓那些蠻族武士天天閒的打架鬧事,倒不如跟著御風去攻打東蠻,但他必須先確定一件事。
傍晚時分御風一家子正在用膳,安偃不請自來:“你們答應的蠻族族巫呢?”想讓他交人,也得先讓他看到他想要的東西。
公子瑋張開口想說連山珩不是半道失蹤了嗎?但嘴巴才張開公子珏便將一大塊燉肉塞進了他嘴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