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看過房子了,很大的。”這時候的小洋房還是挺大的,可雲想了想又丟擲一個誘餌:“我們可以讓佩姨和依萍搬來和我們一起住的啊,兩家人互相照顧豈不是更好?”
果然,此言一出李副官夫婦眼神明顯軟化下來。
其實依著可雲,她是不太想和依萍住在一起的,因為她是真的不想再遇到那邊的人了。但是父母的態度似乎就是文佩母女過不好,自家就不能幸福的架勢,這讓她真是沒辦法了,只好主動攬了過來。
往好了想想,她其實也挺喜歡依萍,李嫂和文佩相處也是極好的。租的房子分上下層,兩家一家一層住著也不錯,正好還能每天聊聊天,打個麻將呢。想到這裡,可雲也就沒那麼大的排斥心理了。
不能為了躲避NC,就不顧依萍和文佩了啊。下定了決心,一家人決定明天就和依萍母女談談,儘快開始搬家。
作者有話要說:現在可雲一家,可雲月入100左右,李嫂20,李副官也差不多能有10元。一家吃飯大多在食堂,不用花錢,又很節儉,所以房租完全負擔的起。
另外,人物定位,可雲其實雖然比較冷靜,但很多時候並不成熟。她基本是讀研之後沒怎麼接觸社會就過來了,再加上她本來就對NC十分厭惡,所以面對NC有時候會氣的發矇也是正常的。她在大街上打人的舉動不過分,當然,踹那一腳是真的因為氣急了想不到太多後果了。畢竟一個汙了可雲身子又害她死了孩子的人,還罵她不知廉恥,不是誰能忍得住的(而且還有個其他的原因,後文會說)。
至於在意汪一鳴的態度,我沒發現可雲哪裡在意他的態度了。因為汪一鳴幫了忙,她只是道謝,然後發現這個人口毒嘴刁暗自腹誹一下罷了。而且可雲不怎麼擔憂自己的處境,因為陸家即使鬧開,陸振華也不會責怪她,陸尓豪當年的錯太大了。至於她爸爸會暴露在陸振華的面前,那根本是避免不了的,既然遇到陸尓豪了,她家就必然暴露了,她沒什麼可掙扎的。
其實說白了,這就是一個認為,遇事能避則避,避不了就迎上去的主。
汪一鳴這個人呢,其實是性格太隨意,生活太無聊,喜歡找樂子。但其實本質不壞,典型的毒舌一派,但其實用意良好,他說他只是看笑話,但明裡暗裡都在幫可雲。請參考斯內普教授,他沒達到教授的水平,但還是向那個方向努力中的。
所以,汪一鳴之前幫可雲並不是完全的只是覺得看戲好玩,那是他表現出來的而已。他其實也覺得可雲這小姑娘挺有意思,而且翻譯能力確實不錯,所以沒有動過辭退她的意思。所以他認定這是他手下的人,再說以他的身份,護住個把人不是問題。他派出阿剛,其實就是為了保護書店也保護著點可雲的。
至於在大街上那麼囂張,是因為他有囂張的資本,最主要是,他拿的是假槍……其實這丫就是個假槍收集癖,總喜歡拿假槍嚇唬人,但偏偏有靠山所以警局也不好把他怎麼辦……這個本來打算後面寫到的,但看到有讀者提出兩人性格的疑問,我就單獨說一下。說汪一鳴自私呢,這是避免不了的,他過慣了少爺日子,讓他一下子顧及許多,他根本意識不到。所以,需要慢慢調、教啊。
啊,說了這麼多,如果大家覺得兩位主角人設接受不能,而要棄文,那我無話可說。畢竟世上什麼人都有,沒有誰的性格能百分百讓人喜歡的。可能因為之前的幾章還沒能將性格說清楚,有些讀者誤會了。當然,如果看了我的解釋,還是接受不能的,那我就沒辦法了。攤手,鞠躬~
改工資,同步盜文的各位辛苦鳥,╮(╯_╰)╭
第17章
第二日與依萍母女提起搬家的事情,本以為要費一番口舌,沒想到對方立刻就答應了下來。仔細一問才知道陸尓豪去大鬧了一場,依萍母女正想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