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常春迅速在腦海中分析整件事。
張家駿四年前與常春辦妥分居事宜,自此一拍兩散,他在一段很短的時間之後認識了馮季渝女士,向馮女士求婚,並且在溫哥華註冊結婚。
重婚!
朱智良開啟沉重的公事包,取出一隻資料夾子,開啟其中一頁。
「請看。」
那是一張結婚證書。
男:張家駿,三十五歲,單身漢。
女:馮季渝,二十六歲,獨身女。
常春抬起頭來,「他發假誓。」
朱律師點點頭。
「我可以向他提出控訴。」
「正確。」
「馮女士亦可將他告進官裡去。」
「正確。」
「那個混球。」
「正確。」
「但是他已經不在人世。」
「完全正確。」
常春用手捧著頭,不信天下有如此荒謬之事。
半晌常春問:「他有兩個遺孀?」
朱律師頷首:「他同馮女士也還沒有離婚。」
「一個人怎麼可以不住地結婚而從不離婚?」
朱智良答:「或許,他愛女人。」
常春啼笑皆非。
忽然想起來,「他倆有沒有孩子。」
朱智良看著常春。
常春頹然,如果沒有孩子,怎麼會站出來。
「一個女孩,兩歲半,當年馮季渝是懷了孕才同張家駿結婚的。」
沒想到張家駿還有一個女兒。
「叫什麼名字?」
「張瑜。」
張琪同張瑜,都是好名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兩個小女孩此刻都失去了父親,都是可憐的小人兒,常春為之惻然。
不由得問:「她愛孩子嗎?」
朱律師用手託著頭,「我不知道詳情與細節,事實上那位馮女士昨日下午才找上門來,她開門見山,說是張家駿叮囑她的,有事,找朱律師。」
常春在這種關頭都忘不了調笑,「你真是張家駿的紅顏知己。」這些年來,若不是維持著這一點點幽默感,早就精神崩潰了。
誰知朱律師嘆口氣說:「是,他視我如好兄弟。」
常春問:「你倆的關係,又是如何建立起來?」
朱智良瞪常春一眼,「這件事不在本故事範圍以內,你自顧不暇,還管閒事?」
常春一想,教訓得是,連忙眼觀鼻、鼻觀心。
「人家馮女士比你厲害精明一百倍,」朱智良教訓道,「人家完全知道該在什麼時候做些什麼,人家一開口就問遺產有多少,一坐下就把所有證明檔案副本遞上來,你?你還做夢呢?」
做夢有什麼不好?
常春但願天天做其春秋大夢。
她說:「我也不是什麼好吃果子,只不過你愛護我,替我著急。所以覺得我蠢,朱律師,張家駿既然沒有遺囑,財產應當怎樣分配?」
朱智良搖頭沉吟,「張琪與張瑜一人一半。」
常春抬起頭,「如果馮女士比我更迫切需要,我願意退出。」
朱智良搖頭嘆息,像是在說,沒出息就是沒出息。
常春心中另有想法。
她十分了解張家駿,他愛吃愛花愛全世界所有享受,且不過只是個高薪打工仔,能有什麼東西剩下來?
大不了是他住著的那幢公寓,還不曉得欠不欠銀行的錢。
「您老照辦吧。」常春嘆口氣。
「馮季渝想與你見面。」
常春一聽,連忙搖頭,搖過來搖過去,搖得不能停,搖得不亦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