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門前聚集著一群群穿花衫短褲的年輕男女。
警員扔不放棄,逐家逐家打探。
終於在一間叫野百合的酒吧,有個酒保說:「給我看仔細一點。」
警員提醒他:「這女子極其標緻。」
「呵,憂鬱的大眼睛。」
「你認得她?可在附近出沒過?」
酒保搖搖頭,「一日上千顧客,我不記得有那樣一個人。」
其中一名探員氣餒,「大海撈針。」
他的上司生氣,「你也得給我去撈到這兩名犯人。」
女侍走近,「我看看。」
探員把照片交給她女侍走近,「我看看。
「我記得這女子,她給了很豐富的小費,十多元啤酒,二十元小費,笑容可掬,說我是行家。」
警員精神一振,「幾時的事?」
「昨天下午。」
「啊,她用什麼付帳:信用卡還是現款?一個人還是兩個人?」
「現款,」女侍想一想,「她有男朋友,兩人就住對面豪華旅館。」
警員反而緊張起來,一人即時聯絡當地警署,另一人到旅館探問。
所謂豪華旅館,一共十多間房間,就在海灘附近,查過登記,只有三對男女符合條件,一對正在搬行李,另一對在曬太陽。
管理人員指著照片,「這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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