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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樣形容,跟我對他先入為主的觀感有關。我是先從他的文章認識他的,透過一層增添美感的柔焦看他。”

“原來如此!從文采取人,很像你會做的事。”花佑芬恍然大悟似地點點頭。潘亞瑟如果真寫得一手好文章,先別提他什麼帶一身藝術家氣質的,單憑這點“不一樣”,就難怪徐愛潘會對他惦念不已。

她總覺得徐愛潘“看人”的標準很奇怪,或者說,與眾不同。她總說,每個人的美醜、長相其實都差不多,只有身具特別或過人的才華,才會發散出與眾不同的魅力,才顯得出自己的不一樣。所以,她看人,或者說挑男人,不管皮相面貌身家地位與財富良善。她看才,看氣質個性。其實,總歸一句——她欣賞帶文采的人,與她頻率相通。

頻率——這才是最重要的。相知,是求共鳴;相守,是求白首。相守白首,互有許多妥協,在妥協中求圓滿。但求相知,如果不同頻率的人,就難以共鳴。而相知與相守,她求相知。她如詩人所謂的“在茫茫人海中尋訪唯一知音,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追尋,其實,也不過是追尋一份相知與共鳴。也因此,她的愛,大半成份,可以是精神的、無性的。

但愛必生欲;精神的愛情終歸有一朝要落實在肉體。總有渴見想望吧?

“他住的地方剛好跟我家在同一條路上,和我搭同一路的客運。我跟蹤我幾次,算好他上下學的時間,總搶在那個時間和他搭同一班客運,躲在人群后偷偷看他——”徐愛潘垂下臉龐,暮光中——顯得十分姣美。

是的,她一直在看他,偷偷地。在公車上,在學校裡,在人群后,在遙遙的長廊盡頭;她一直、一直偷偷地在看著他。別的女孩都能輕易自在和他聊天、談舌,唯獨她不能。她不是個容易靦腆的女孩,可以很從容地面對陌生的男女;但在他面前,卻軟弱得沒有一絲力量。她甚至不敢靠近他,光是他從她身旁的經過,她一顆心就顫跳個不停;偶有那麼一次,他對她說話,只是如同對其他陌生人一般,再平常不過的一聲招呼,她竟臉紅結巴得不知所措!

在他面前,她一直是渺小的。但她想,心裡一個小小的奢想,他也許知道她這個人的存在吧!那一回,她坐過站了,不安地越過他身旁匆匆準備下車時,那一剎,她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忍不住回頭了,回頭去看他;他竟也回過頭來看她,眼神相視,眸底隱隱一些波浪。

然而,也僅於這樣。他們之間,沒有任何的交集,不足以發生任何故事。

而那樣一晃,十年就過去了。

“就這樣?這樣就讓你擱在心中惦念了十年?”花佑芬不禁又搖頭了,她是絕對的“靈肉合一”主義者,光有愛,卻無法互相擁抱、感覺對方的感情,太沒有安全感。她的愛情,是需要感受到對方的存在,和徐愛潘“虛無縹緲”的精神式情愛恰恰相反。“如果我是你,早就將他忘得一乾二淨,‘移情別戀’了。”

“它一直在記憶裡糾著,我也沒辦法。”

“阿潘。”花佑芬又搖頭,神色很認真。“‘一輩子只愛一個人’,這樣的愛情,的確很美。但信仰唯一是很危險的,因為愛情並不是那麼不可變。如果那個‘唯一’變了,那你豈不是要一輩子孤獨到老?”

而且,一輩子不改心意,一直只愛一個人是很苦的;尤其對方又不愛自己時,那時心情更如同煎熬。還有那現實種種的阻礙、引誘等等——要執守一份長久不變的感情,堅持那份痴,多少有點傻。

不,是太傻。

“所以我不是‘面對’了?”徐愛潘聽不出多少認真的口氣略揚了揚,意有所指地掃了那佈滿塵灰的郵筒一眼。

昨晚的夜,無星的夜空,催化她不禁的衝動。不知道寄了那封信的後果會如何?她開始後悔了,沒出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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