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呼,真是難題。
回到家裡。我說我找到工作了,下星期上班。
母親一呆,不相信,追問了很久。我都說了。
我猜這是因為我臉上沒有什麼歡愉的原因。
找了那麼久,才找到一份那樣的工作,當然不算成功。
這一奇蹟,不怎麼令人興奮,的確是事實。
媽又問我月薪多少,我據實說了,四百。
媽又呆了一下子,然後她說年輕女孩子,四百塊錢當零用,也許該夠了,而且那麼一份很乾淨的工作。
媽很好。
但是不用她提醒,我也記得哥哥第一份工作的薪水是一千二百。當然他比我多讀三年大學,不過也不應該差這許多。我心裡很氣憤這些老闆們。
在生一天,還是要與他們鬥爭下去的,這些老闆。
剛才我似乎應該與那個老小姐討價還價。
但是我又不懂這些。他們好像很難找到人,為什麼?
很少有顧主那麼遷就僱員的,老小姐幾乎懇求我留下來為他們工作,我猜不到其中原因。
除非那是一份特別難應付的工作,會不會呢?
我真懷疑那幫人有陰謀。也許我一坐下來工作,忽然之間就煩忙起來了。
這不是沒有例子的。
有些同學,找到工作,起初講好是打檔案,後來甚至連經理的情書都要記錄,每天加班,做得要死。
不過做得不滿意,我是隨時隨地可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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