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的作用。試想一下,你作為一個單位的班子成員,結果找你的下屬談話時,一大半都在告你的狀,說你違規辦事、收受好處、生活糜爛之類的,膽子再大的上級領導,也不敢直接無視的。必然要有所反饋,輕則免職調離,重則紀檢處理。
與談話同時進行的,便是班子成員逐項對照要求、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所有的對照檢查材料都需要一把手簽字確認,併發督導組審閱。都沒有問題就可以在督導組商量一致的基礎上向市委組織部請示召開會議的具體時間了。得到市委組織部批覆同意後,便正式召開會議。
而這一切,都是在林方政來朗新之前,所以原本也要按流程走的他,因為特殊情況便不需要這麼繁瑣了。講白一點,林方政對照檢查的內容,主要是在商務廳的工作,市委督導組也不好審查什麼呀。至少,才剛到朗新,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就算原來在廳裡有問題,也跟西平市委無關。
隨後許哲茂開頭,照著材料唸了兩份對照檢查材料。
為什麼是兩份,一份是他本人縣委書記的,另外一份則是代表縣委常委班子的集體對照檢查材料。材料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就是針對今年的上級要求逐項對照檢查;第二部分就是針對去年的整改情況進行彙報,是否全部整改到位,有哪些沒有整改到位的,是什麼原因;第三部分就是需要向組織彙報的個人事項,有無收受紅包禮金、家人有無違規經商辦企業之類的廉潔事項;第四部分就是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許哲茂對照檢查、自我批評完畢,就是班子成員依次對他開展批評。一般來說,班子成員之間,在這樣的場合,就算有什麼矛盾,也不會公開撕破臉皮,所以大部分的批評都是什麼“理論學習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業務素養還需要進一步提高”“管黨帶隊還需要進一步創新”之類的。
但林方政畢竟是在雪林鄉、工業園區開過好幾次民主生活會的了,還是從某些幹部的批評中聽出了不一樣的意味。
最具代表的就是唐芝宇了,他作為專職副書記,是在林方政之後發的言。
“哲茂書記過去一個年度的工作,非常盡職盡責,成績有目共睹。要說批評的話,說實話,沒什麼太多可說的。但因為是民主生活會,我還是講一點。那就是整改不夠徹底有力。比方說,去年指出來的常委會決策程式不夠規範、聽取班子成員意見不夠,還有五人小組討論不夠充分就上會討論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