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弦不著痕跡的往旁邊看了一眼。
沈照的頭髮被汗水溼透了,半數黏在額角,露出光潔的額頭,他裹著聞弦那件寬大的黑風衣,鼻樑俊挺,除了略顯青澀,和聞弦家裡那個一模一樣。
“……”
聞弦生硬開口:“你在三十三中上學啊?”
沈照將衣服抱緊了些:“嗯。”
他補充:“實驗班的,下個月聯考會考慮轉校。”
南城各中學有聯考制度,外國語會根據聯考成績在各校掐尖。
聞弦:“那挺好。”
他生硬的扭頭看向窗外,覺著車子裡的氣氛尬尷到窒息,想說些什麼,又不知道該說什麼。
好在吳叔一打方向盤,停在了路邊,示意聞弦:“到陵江莊路471號了,但是前頭路太窄,車子過不去。”
這兒是個巷口,由兩棟極近的建築逼夾而成,中間僅漏下一線天光,甚至比大多數不知名景區的“一線天”還要緊湊,兩邊的住戶是完全曬不了太陽的,伸手就能鉤住鄰居的窗戶,俗稱握手樓。
聞弦率先下了車,微微猶豫。
前世的時候,他應該是伸了胳膊,摻著沈照回家的。
沈照腿上有傷,聞弦舉手之勞,他捫心自問,換了任何一個人,他都會伸出手,將人攙著帶回家的,然後等送到家後門一關,他插兜走人,將這事兒忘的乾乾淨淨。
誰知道後頭那麼多糾葛。
他一走神,就站在旁邊沒動,沈照一聲不吭,也不叫他,只是垂著眼,邁著傷腿就要下來。
“欸欸欸。”
聞弦忙伸出手扶了一把:“……小心,挽著吧。”
沈照試探片刻,搭上聞弦的手臂。
他姿勢極小心,像是聞弦有一點動靜,就會立刻抽回去。
戰戰兢兢的。
聞弦心中古怪。
他們都是春夏的衣服,薄薄一層衣料,根本擋不住體溫,聞弦沉默著帶著沈照往前走,想起了前世。
前世他們唯一一次這樣平和的挽著手臂,還是婚禮當天。
沈照沒什麼親戚朋友,請的都是聞弦這邊的人,聞氏沈氏聯姻,親朋好友裝也裝的喜氣洋洋,只有他們一對新人站在婚宴中間,捧花是婚慶公司選的,戒指是婚慶公司選的,格格不入的像是陌生人。
沈照那時也是這樣,生硬的挽上聞弦的胳膊,隨時準備撤走。
那時聞弦以為沈照是政治聯姻逢場作戲,其實心裡厭惡的不得了,不得不裝樣子。
可是既然這樣,為什麼要留著他的衣服,留了整整十年。
就那麼喜歡這衣服嗎?
沈照的家在握手樓的盡頭,一處一樓車庫改的房子,砌牆裝了房門,屋內昏暗潮溼,只能靠電燈照明,牆角佈滿除不盡的汙漬。
聞弦微不可察的蹙起眉頭。
他認識的沈照矜貴、優雅,漂亮的身體永遠裹在剪
裁得體的西裝之下,要不是沈照非要和他結婚,南城有無數男男女女願意與他一度春風,這樣的的人,就該養在錦繡堆裡,可入目卻滿是黴斑,空氣陰寒潮溼,就連床鋪上的被子也薄的可怕。
今日快30°的天氣,聞弦站在這兒,卻覺得冷。
聞弦記得,沈照很怕冷。
他的被子比別人厚些,冬天空調開得很高,喜歡穿米色高領羊毛衫,同床的時候總是一開始各睡一邊,睡著後便不自覺的蹭過來,靠著聞弦睡,聞弦熱的出汗,沈照卻覺得溫度剛剛好。
冬天的時候,他也比平常人更容易感冒。
“……”
聞弦抿唇,到底沒說話。
萍水相逢的,總不好說送人一床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