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會詞的男生,看的還是歐陽永叔。今年花勝去年紅,很好,的確是,今年花勝去年紅,只是花紅花白,個個人同看,花榭花落,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真笑了。
「丹薇,你為什麼笑?」
「因為我不能夠再哭了。」
「為什麼不能再哭?」
「因為我老了。」我說:「年紀大的人要微笑,微笑,永遠微笑。」
「丹薇,我是這樣愛你。」他低著頭說:「但是你總不給我任何機會,因為我說話太結結巴巴了,因為我沒有像他們那樣穿流裡流氣的衣服,因為我不懂得說笑話討好你,丹薇,真沒想到今天會碰到你。」
我微笑著點頭。
我不知道,我不知是不是我喝醉之後,能夠把一個陌生的男人當作家明,對他訴說很多很多的話,我不知道,或者這也是好事情,把心事傾吐一下,不要管物件是誰。
或者我真的像丹薇也說不定,被愛的女人往往是份外笑麗的,丹薇既然這樣的被愛,她一定美得非凡。
我被家明愛著的時候,其實也還是一張蒼白的臉、素色的衣服,但是因為他愛我,我相信我被人看上去的感覺是不一樣的,我的神采必然是光鮮的,我的笑容一定是驕傲的。女人最重要是被愛。
這個男孩子自口袋摸出一隻扁扁的瓶子,金屬鑲皮,一看就知道放酒的,他旋開蓋子,喝一口。
他笑起來像個孩子,事實上他是一個漂亮的男孩子,只是瘦一點,就是因為瘦,故此十分清秀,再壞的壞人也不會有一張這麼清秀的臉。
他輕聲問:「你要不要喝一口?丹薇,他們這裡過了十二點不賣酒,瓶子裡是上好的xo。」
我搖搖頭。
我不敢喝酒了,喝多之後,還是很清醒,但是說話就迷迷糊糊的,象對身邊的人莫名其妙的說:「那部蓮花可以取出來了,燈應該換好了,哈巴行幹事真慢。」老以為身邊是家明。
我不敢喝酒了。
後來人家把這些話那學回給我聽,我真是慘無容身之地。怎麼會這樣呢?我不是很鎮靜嗎?我不是很冷淡嗎?我不是談笑如常嗎?為什麼當這種緊要關頭,心裡埋了多少的話,一句句的吐出來。有什麼用呢?連惆悵也沒有時間,第二天還是要上班的,還是要準時到的,還是要應付千頭萬緒的工作。
這是精神崩潰的先兆吧!回光反照的人都是特別健康活潑的。
我今兒個要是真的死了,家明倒是會想起我來的,表面上自然要惋惜那麼一下子,私底下真是竊喜:瞧,這女人沒了我就潦倒,終於沒活下去。這倒也好,成全了他,有事沒事讓他一回想就樂半天,能夠令人快樂總是好事。
這男孩子把酒壺擱桌上,還真不簡單,登希爾的牌子。我拿起來喝一口。長醉是良策。結果我一直叫他「家明」,他一直叫我「丹薇」,而我並不是丹薇,他也並不是家明,沒有關係,真真假假,沒有關係。
「丹薇,我喜歡你的耳環。」他說。
「謝謝你。」我說。
「你常戴鑽石耳環,是不是?有一次你在舞會中丟了一隻,被我撿到了,我沒交出來,實在不是不想交出來,而是想留著作為一個紀念,你知道了一定會很生氣吧?五年了。」他憨憨的笑。
咖啡廳要這麼溫暖,使人自然的鬆弛。他說得對,酒是好酒,一點不刺鼻子喉嚨,我又再喝一口,不至於會醉得那麼快,不至於。
「那個時候,我真想娶你,我畢生的希望,就是娶你為妻,然後我們兩個人到巴黎去兩個禮拜,只帶一條牛仔褲、一件t恤,我們選一個夏天我們去看畫,我們散步,我們流汗,我們渾身發臭的回來。丹薇,多麼的美……但是日子過去,你嫁了別人,你們也去了巴黎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