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內混跡舊的老人,都非常明白一個道理,叫“落袋為安”。
在沒有獲得實際好處之前,檔案中“優先考慮”“優先提拔”“適當考慮”等表述,都是水月鏡花,隨時翻臉不認賬,你還沒有一點辦法。
比方說之前在扶貧工作中就出現了一些問題,讓扶貧幹部有苦難言。有些地方在下發檔案時明確,駐村扶貧的幹部將在提拔晉升時予以優先考慮。可當扶貧幹部回到原單位後,非但沒有獲得提拔,反而失去了之前的職位。辛辛苦苦幾年,結果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怨言極大。
誰也不是傻子,大家都學乖了,你讓我去扶貧、援藏援疆,我就找各種理由不去。
到後來,組織上沒辦法,漸漸形成了新的慣例。凡是願意去扶貧、援藏援疆的,一律先提再去。
比方說省商務廳要派一名幹部去援疆,這名幹部還是一級主任科員,那就直接提拔副處長,然後再派過去。
也只有這樣,讓幹部切實看到了好處,心裡安定了,才能心甘情願過去吃苦。
何天縱的修改與此有異曲同工之妙。
加上“優先”兩個字,直接把一個硬槓槓的條件變成了一個可變通執行的條件,留下了極大的暗箱操作空間。
既然是“優先”,那地市完全可以推薦“不具備優先條件”的幹部,而且還留了廳裡直接抽調地市優秀幹部的口子,直接剝奪了其他地市的推薦權。
這麼修改的目的,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何天縱或者其他廳領導有意向人選了,要藉此機會把他們弄過來,等自貿區批覆後直接調入省商務廳!
權力的核心,是你能掌握和控制多少資源。而這個世界上,什麼資源最寶貴?當然是人的資源。
簡而言之,權力的核心是人事權。
所以,人事權對於領導幹部來說,那是絕對不能撒手的核心領域,也絕不容許第二人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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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天縱雖然是副廳長,並不掌握最終的人事任免權。但作為黨組副書記,又分管人事,對於幹部的調動、交流,還是有很強建議權的。
之前給林方政放權同意由他選拔人員,已經是額外寬容了。但不代表完全棄權,此番修改,就是留一手。
你林方政可以選你的人,但我也要安排我想要的人進來。
這樣一來,等待正式批覆後,新增編制需要調動幹部進來的時候,一方面我的人已經在裡面了,符合調動條件;另一方面這個事情是你林方政主導的,我只是在你“統領下的集中辦公人員”中挑選而已,避開了所有人的非議。可謂是一石二鳥之策。
如果說從前的林方政不能完全理解,只能從工作角度思考問題,覺得何天縱這麼做不利於選拔真正人才。但現在,他已經漸漸學會透過現象看本質,“事出反常必有妖”,於是一下就明白了何天縱的用意所在。
他開口道:“何廳,如果改成優先考慮的話,這條要求就等同沒有了。但這條要求又是最關鍵的,如果改掉的話,恐怕下面會憑關係推薦了。”
“這叫什麼話。”見林方政反駁自己,何天縱板了臉,“什麼叫憑關係推薦,不要把別人想的太壞。再說了,他們推薦,你不是要篩選嗎?不合適就通知他們再換就是了!”
這不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嗎。明明可以一次性就辦妥的事,非要來回折騰幾道。
不過這麼一看,何天縱本意就暴露出來了。他不在乎下面推薦的什麼人,反正大不了拒絕或者換人就行。他在乎的是廳裡主動挑選什麼人。
“我覺得……”雖然已經沒什麼用,但林方政還想爭取一下。
“好了!時間已經很緊張了,就這麼改。”何天縱毋庸置疑的語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