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按照土地出讓或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向使用權人徵繳土地閒置費。二是對於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報經縣政府批准後,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至於閒置土地認定,有兩條標準,符合其中就是。一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超過有償使用合同約定、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二是使用合同未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滿一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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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方政看完方案後,贊同的點了點頭:“方案可行性很強,但關於閒置土地認定,有個地方沒有考慮到。”
“哪個方面?”陳小婧拿出筆準備記錄。
“如果使用權人已經動工開發,卻進度緩慢,遲遲不完工怎麼辦?”
陳小婧一愣:“如果已經動工開發,應該不算閒置了吧。”
“你看,這就讓他們鑽了空子。”林方政笑了笑,“可別小瞧有些企業的下限,他們最會研究政策上的漏洞的。如果這個方面不加以限制,就會出現爛尾工程。這在其他地方是有先例的,有企業象徵性的打個地基,然後就停工了,一停就是數年,地方政府還拿不出政策來制裁他們。”
陳小婧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好像是會有這種現象發生,但應該怎麼規範呢?”
“我提個意見吧,你再去找找上級政策依據,看看可不可行。”林方政說,“對於已開發但一年內完工進度不足30%的,或者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25%,或者已開發但三年內未完工的,也視為閒置土地。你想想,在我們這個小工業園區,什麼工程建設一年還完不成三分之一?什麼工程三年還建不成?又不是要建一棟幾百米的高樓,就算是修條高速公路,也應該差不多了。”
陳小婧細細琢磨了一下,說道:“這條措施很有針對性誒,這樣一來,時間就限制得很緊張了,逼得企業不得不加快進度了,確保三年內全部完工,因為越到後面,未完工的沉沒成本就越高。”
她這下更佩服林方政了,身為園區一把手,也沒有忽視對政策的研究。與之前章海林相比,簡直不可同日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