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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性好,能學,又聰明,知道學了該怎麼用。爺爺對你寄望高,你自己也要懂事,別把書本看輕,以後後悔都來不及!”

易苢雞啄米般點頭。可惜飛老爺子弄錯了,所謂的聰明孩子,不一定每個都看得進書。易苢裝模作樣讀了幾年,一本《大學》,上頭他認不得的字,仍然比認得的字多。認得的字裡,組合起來卻叫不出意思的,比講得出意思的多。

至於蓉波,比易苢更差勁。

林代珍而重之交出來的字條、蓉波急吼吼搶到手裡,看了半天,模模糊糊猜了點意思,比完全猜不出來還要惱人。她額冒冷汗,請問林代:“姑娘,這可是老爺寫的?”

林代點頭:“你看末句,老爺可不落了字號?字跡也是他的。”

說這句時,林代捏著一把冷汗:什麼字跡?林汝海根本沒寫過這個。這就是林代跟英姑偽造的好嗎!當時萬事具備,就缺這麼一封信,林代跟英姑商量:“要不,到外面找個人仿一封,騙過姨娘,就燒燬如何?”

英姑請問她:“為什麼要外面找人?為什麼要燒燬?”

林代奇了怪了:為了仿得像一點,當然只好找專業人士幫忙啊!仿品到底是仿品,怕雲劍這樣的飽學才子會看出破綻,當然要燒掉啊。

英姑道:“姑娘自己不就會寫嗎?外頭找人還要防人洩密,何必呢?”

三十七 國賴長君

更新時間2015…2…16 6:46:33 字數:2217

林代也知道偽造書信這麼高階的工作,找別人幫忙有危險啊。古代社會又不像現代服務業那麼發達,找個好評滿分的,保密性完全可以放心,說不定還包郵哦親~

古代社會!要兩條腿去找啊!談話的地方也不知安不安全,不能開小視窗私聊啊!你找到的人說不定也能被別人找到!人家錢比你多可以利誘、拳頭也比你硬可以威逼對方吐露你的秘密啊!

林代這不也是沒辦法嘛?總要搞個書信出來最好了。反正先騙騙蓉波。雲劍萬一以後查出了真相……讓他知道去吧!木已成舟。林代落到實惠就好。反正她也不打算在他眼裡裝一輩子白蓮花……

等一下,什麼叫“姑娘自己會寫”?

“林毓笙會啊。”那滴淚很殷勤的告訴林代,“她聰明極了!可以把林汝海的字跡模仿得惟妙惟肖。”

於是英姑才困惑的望著林代:為什麼姑娘您不自己來呢?還要找外人?

……

林代胸悶。

林毓笙會。她不會!

她只是繼承了這具身體,並沒有繼承身體前主人的全部技能好不好!如果光是模仿個硬筆書法,林代也許還能趕鴨子上架勉強試試。畢竟她也學過筆跡學。可是毛筆,實在是……

“誰說你沒繼承到啊?”那滴淚在旁邊抗議。

唉可憐她穿到這裡就沒有開任何金手指,連帶了滴眼淚都是廢柴。林代在心裡繼續碎碎念著……咦?那滴淚剛才說了什麼?

“我是廢柴啊?”那滴淚很鬱悶,“那你什麼都不用我提點了對吧?”

咦,這傢伙還有點小脾氣!

林代識時務者為俊傑,心中陪笑:“我不懂事說錯了,你大人大量別跟我計較。我繼承到了書法技能嗎?”

“是啊,身體上的技能你自動繼承。她腦子裡的知識庫由我檢索給你。你不是知道的嘛?”那滴淚道。

知道個鬼!書法為什麼會是屬於身體的技能啊!難道不需要大腦幹預的嗎!林代暗暗吐槽,臉上露出無辜純良的表情,對英姑道:“我不確定我行不行啊。要不,咱們試試?”

事實證明那滴淚沒有太胡扯。林代基本繼承到了毓笙的本項技能,其中道理大概可以用賣油翁那句“無他,但手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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