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看著他們也是一愣,隨後就認出了李霖,“你是李霖先生吧,我是這裡的副導演陶彩輝。”
“我是李霖。”李霖伸過手去和他握了握,“幸會幸會。”
“幸會。”陶彩輝見到李霖如此熱情,眼裡閃過一絲異彩。
他說得好聽點叫做副導演,但實際上他就一個打雜的。
“李哥你是來這裡是拍攝廣告的吧!”陶彩輝領著李霖往回走,“劇組的人都在這裡了,不過其他的幾個明星都還沒來,你可能需要稍微等一下。”
“說起來李哥還是第一個來的。”
明星和劇組其他人不一樣,明星拍攝廣告往往不到約定的時間是不會過來的,有的稍微大牌一點的明星到了約定的時間也不會過來,他們往往會拖延一些時間,而這些早已經是約定成俗的了,像李霖這麼早就過來的明星他還是第一次看見。
“沒關係的。”李霖笑了笑,“反正我最近沒什麼事情要做,在這裡等一等也好。”
“對了洛風,和你說好籤約的人在哪裡?”
“就在裡面吧!”洛風也不確定,她重新拿起手機撥打了一個號碼然後和那人說了幾句就看見別墅的門開了,一個衣裝革履、梳著鐵背頭的中年男子拿著手機走出來。
這個中年男子一看見李霖就掛了電話然後加快速度、三兩步的來到李霖的面前掏出一疊厚厚的檔案,“李霖先生,這是我們擬定的合約。”
“你先看看,如果沒問題的話就簽了吧!”
“請等一等。”李霖拿出合同仔細看了起來,這份合同看起來是藝人廣告合同的標準合約,不過難保裡面不會有一些細微的改動。
要知道,在又厚又長的合約裡面稍微改動一兩處就足以讓明星吃個大虧。
“這裡的肖像權是怎麼回事?”李霖合約的一頁說道,“我是來給你們拍攝廣告而不是代言的。”
“你們直接拿走我的肖像權?”
李霖面色有些不好了,明星的肖像權一向是塊肥肉、許多商家都想要吃下去,不過明星對於肖像權的授權非常謹慎,輕易不會授權給別人。
也就是在代言宣傳、電視劇宣傳或者電影宣傳的時候才會允許別人暫時性的使用自己的肖像權。
眼前這個中年男人想要憑藉著一支廣告就想要將他的肖像權拿走,分明就是欺負他是個新人、故意製造這個合同陷阱。
中年男子聽見李霖揭穿自己的合同陷阱眼裡閃過一絲奇異,不過他依然不慌不忙的說道:“我們拍攝廣告之後肯定會進行相應的宣傳,沒有肖像權的授權我們根本就無法展開宣傳。”
“宣傳?你以為這是在拍攝電視劇還是電影?”李霖的嘴角閃過一絲諷刺,“一支廣告就想要拿走肖像權?你以為我是什麼都不懂的新人?”
“洛風,我們走,這支廣告沒必要再拍了。”
如果簽了合約他自然不可能一走了之,不過他還沒和他們籤合同,自然是想走就走。
“等等。”這個時候中年男子的臉色終於變了,他急忙叫住李霖,對著李霖道歉,“抱歉,我剛才拿錯合同了。”
說著他又走回了別墅,等他再走出來的時候手裡已經換了全新的合同。
“這才是真正的合同。”
“希望你這次不要再拿錯了。”
李霖譏諷了眼前這個中年男子一句就低下頭看合同,似乎完全沒有注意到眼前這個中年男子眼中不悅的目光。
其實他就算是注意到了也不會去理會的,他和非常可樂註定也就只有這麼一支廣告的緣分,他相信,等到下一年就不是非常可樂來找他拍攝廣告了,而是可口可樂或者百事可樂。
畢竟非常可樂在碳酸飲料市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