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國華和喬委員兩人在前邊走著,後邊漫步跟著風景辛和雷紹衡。
風景辛望著前方道,“有些事情早就該了斷的,就要有所了斷。”
“有些事情不該管的,就不要管。”雷紹衡漠漠說道。
“人都已經還了,我當然要看看好。”風景辛道。
雷紹衡譏笑反問,“還了又如何?我很想知道景理事是什麼資格?”
“我想雷先生可能不大清楚,我雖然是藍名義上的兄長,但是我和藍沒有血緣關係,而且在兒時就有約定,藍應該是我的未婚妻。”風景辛溫溫表明立場。
“可惜了,她現在已婚。”雷紹衡傲慢冷哼。
“所以才要快些有個決斷,這離婚好像還是雷先生先提的。”
“景理事也曾經是警司,難道不知道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嗎?”雷紹衡不用多想,條款脫口而出理直氣壯。
風景辛緊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