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彌薩馬上追問道:“相王殿下不只四女吧,不知其他皇女可曾婚配?”
李旦道:“本王還有七女,但這七個女兒,最大的也才十二歲,怎能談婚論嫁。”
論彌薩撫掌笑道:“相王此言差矣,依我吐蕃習俗,便是六歲七歲成親又有何妨。既然相王殿下還有七位愛女,我想,為了大周與吐蕃世代友好,相王殿下不會拒絕從七位愛女之中擇一下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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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第一千五十六章 婚齡不是問題
李旦只聽得目瞪口呆,對論欽陵的話一時有種無言以對的感覺,。
他忽然想起來了,顯慶三年吐蕃向唐請婚時,吐蕃王芒松芒贊年僅八歲,儀風四年吐蕃向大唐請求和親時,吐蕃王赤都松年僅四歲,政治婚姻中,起決定作用的是附載於婚姻的政治利益,年齡絕對不是問題。
實際上在大唐歷史上,吐蕃還曾多次向唐請婚過,包括之後的神龍三年,吐蕃向唐請求和親,當時吐蕃王墀德祖贊年僅三歲,三年後和親成功,六歲的小新郎迎娶了十二歲的金城公主。
李旦並非不知道吐蕃以前幾次向唐請親的事,問題是那幾次吐蕃向唐請親時,吐蕃王自己也是個小孩子,小公主嫁過去,大不了夫妻倆一起長大就是,可如今吐蕃王已年過三旬,年過三旬的男子怎能迎娶一個十二歲的小公主,所以李旦完全忽略了這一點。
直到論彌薩無所謂地說七八歲的小公主也成時,李旦才突然明白過來:基於政治的聯姻,根本就不能用常理來揣測,不要說他還有十二歲的女兒,就算他的女兒年僅三歲,只有符合政治利益,一樣可以成為吐蕃王妃,哪怕吐蕃王已經八十歲。
論彌薩目光炯炯地盯著李旦,神情中全然沒有了最初那種偽裝的敬畏與無知,他相信李旦是願意把女兒嫁去吐蕃的,吐蕃對大周目前的情形曾經做過一番調查,他們認為和親有利於鞏固李旦的地位,他一定千肯萬肯,現在的推辭應該只是擔心引起皇太子和武氏一族的忌憚。
李旦遲疑片刻,勉強道:“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子,少不更事。怎麼能夠成為一個合格的王妃、一個合格的妻子,我皇室之中還另有宗女……”
論彌薩打斷他的話道:“相王殿下,據外臣所知,皇太子諸女已然盡皆出嫁,那麼適合嫁於我王的就只有相王您的女兒了。呵呵,貴國婚姻之道講究門當戶對,我吐蕃何嘗不是如此?作為您的女兒,即便年紀幼小,相信她也是知書達理、溫良賢淑。至於說年紀尚小,那也不妨。我王迎娶王妃後,可以待她年長一些再圓房。”
李旦有些招架不住了,他總不能說那幾個年僅十一二歲的女兒也定了親吧,再說就算他現在還來得及改口,可那才六七歲的女兒又怎麼說?難道說她們也早定了親?可他連已經成年的女兒都不想嫁去吐蕃。哪捨得把一個天真爛漫的十二歲少女嫁去吐蕃受苦呢。
李旦只得硬著頭皮搪塞道:“這個……,吾女年幼。以本王看來。實不宜過早出嫁。這樣吧,這件事,待本王與母皇再好生商議一番再說,今日只為宴請貴使,咱們且不論此事,來來來。請酒、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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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吐蕃的求婚,李旦只能使一個拖字訣,卻不知能夠拖延到什麼時候。論彌薩是每隔一天必定前往皇宮一趟求見天子,催促天子同意和親。時不時的還去拜訪太子、相王和梁王,軟硬兼施。
武則天也曾嘗試過要以宗室罪女加封公主出嫁吐蕃,卻遭到論彌薩的斷然拒絕,論彌薩的理由是吐蕃贊普畢竟是一國之主,不能以大周罪女匹配,唯有女皇的親生血脈方才配得上吐蕃之主。
延續了女皇武則天血脈的子嗣如今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