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屏男。
呵呵,還真是般配。
當他消失得沒有影蹤時,我站在這名利場的巔峰守護著失落的歡場。
當我躲在異國他鄉樂得清靜的時候,他成為萬千矚目的寵兒。
我們的軌跡,竟然總是光與影的交錯。
看了看錶,還有些時差,他那一邊估計還在為剛剛忙過的大活動補覺,而或是又投入了新的戰鬥——
我不該打這個電話的,可是我忍不住。
我的觸屏男人,彷彿硬的像一堵牆,實際上輕輕撫摸就會害羞。
等待接通的那幾秒,心還是會像最初的那樣悸動,彷彿自己還是那個熱戀中的少女,但那感情,與最初對學長的那份單純的仰慕,又是不同的。
我與他,同甘,共苦。
他知道我最脆弱的一面,我也知道他最不能啟齒的秘密。他成就了我成為一個真正女人的夢想,我也為他守住了他展翅翱翔的雲端——
彷彿已如親人,連感謝都不必。很多話已經不會再開口,只是電話那邊一個熟悉的鼻息,就足以安心。此刻電話接通,還未開口,我已經能聽見他的疲憊,甚至那靴子踏在雪地上的腳步聲。
“怎麼,那邊也下了雪麼?”
“你怎麼來了也不說一聲呢?”
“那已經不是我該去的地方了。”
“哦,這麼說來,也不是我該留的地方了。”
我抽緊了呼吸,他總是能如此輕易的洞穿我的心思。是的,尋歡,我多想讓你和我一起離開那是非之地,我多怕你有一天會再一次消失不見——
其實我從不是傾城,你不是守候我的經紀人。
其實你也不是夜王,我不是追隨你的小秘書。
我們只是兩個相愛的人,經歷了這麼多,曲曲折折,我以為,一個平淡的終點才是最好——
可惜,我無法說出口。
“別開玩笑了,你不留在那裡,那你打算去哪裡?”
“有你在的地方嘍。”
聲音從空氣中直接傳來,路的盡頭,他站在那裡,手裡拎著一個大皮箱,一臉疲憊,卻是開心的笑著。
手機裡依舊傳來他的鼻息和笑意。
“尋歡,你一直想要重生,是為了什麼?”
那個答案,我終於鼓起勇氣聽。
“傻瓜,當然是,光明正大的與你在一起。”
他向我走來。
那一瞬,我彷彿看見一隻涅槃重生的鳥,飛翔在自由的天空中。
我以為我只是他翱翔的起點。
原來,我也是他落腳的終點。
寫在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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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推薦:好友33的新作,點選封面可穿越,看見這麼火辣的文案,乃還把持得住咩?
女人會記住讓自己初次肉疼的男人,
男人會記住讓自己初次心疼的女人。
所謂幸福就是判他有妻徒刑,他上她一次,她傷他一次,就這樣糾纏一輩子。
本鵝的火熱現言新坑,歡迎踴躍跳坑:
十年前,我們擦肩而過。
十年後,我們奸*情四射。
人變了,心沒變,生活顛覆了,愛情卻還在。
——謹以此篇獻給所有所有懷念初戀的女孩們。
本文由
¤╭⌒╮ ╭⌒╮歡迎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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