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蠅草”“喇叭花”都是貴族!
史悅而從前來自一個“人人平等”的社會——好吧,哪怕是表面的平等,至少不會把人貼上一等、二等的標籤,不會公開的歧視!
別人有標籤,她不會例外。那她是什麼?三等公民嗎?
長相美麗,出身卑微,最容易受到欺凌了!
這就是原主兒在學校裡過的“暗無天日”的原因?
史悅而的心情一下變得非常壓抑。
而控方律師還在不遺餘力抹黑她,輪番用學校裡的老師、學生證詞,試圖證明她是“有心理問題的病態女學生”。
但那隻能說明她的精神狀態不正常,不是最有利的證據。接下來上證人席的是“甜心蛋糕房”的管理人。他向提供了一份損耗單,證明案發前一日史悅而在蛋糕房內製作了很多點心,其中就有毒點心。
控方律師:嫌疑人經常在你處做點心是嗎?
證人:是。不僅是嫌疑人,也有學校的其他學生。我們是安心早點的下屬單位,和四照原中學是長期合作關係,更何況“甜心”的銷售物件就是這些學生。我們怎麼可能拒絕她們的要求?一般而言,只要提前預約一聲,我們都會行方便。
控方律師:案發前一日,也就是四月十七日下午,她也做了嗎?
證人:我記不清了,不過蛋糕房的製作室有簽名表。
控方律師:法官大人,請將這份蛋糕房的簽名表列為證據七。在上面,我們能清楚的看到嫌疑人的簽名。時間段是下午3:30到5:30,我想這個時間,兩爐毒點心都出爐了。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法官示意辯護律師。
方瑩站起來,走到證人旁邊,
“一般而言,在蛋糕房裡做私人定製,價格怎麼計算?”
證人:有包時段費,加上原材料耗損。
方瑩:那嫌疑人在案發前一日製作了點心,價錢付了嗎?
證人:沒有。
方瑩:為什麼沒有?你們允許學生賒賬的嗎?
證人:別人沒,但是史悅而……
史悅而抬起頭,就見那人一臉無奈,“她不一樣。”
方瑩逼問,“哪裡不一樣?”
“因為她長得漂亮。”
“奇了怪了,長得漂亮就可以免單嗎?”
證人嘆口氣,對陪審席攤手:一般人不行。但史悅而和我們甜心的幕後老闆關係很好。她撒個嬌兒,老闆就說,以後凡是史悅而來,喜歡店裡什麼,隨便拿。我只是個暫代的管理人,也不好說什麼,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話說完,法庭內死一般的寂靜。
如果之前只是對心靈偏激的女孩惋惜、痛惜走上歧路,現在就是看待一個不知道自尊自愛的墮落女孩了!
控方律師還怕不能加深陪審員的印象,接下來的證人,名叫徐軒,八年三班“一等公民”之出身,他也是史悅而的男友,前任。
他為法庭帶來了三封火辣情書,並朗讀了其中的重點部分,言辭中十分露骨、大膽。他讀完後,很是無辜的說,“史悅而不說話微笑的樣子,很可愛,我就被迷惑了。認識久了,才知道她的個性……實在叫人親近不起來,於是我決定分手。可她不停寫這種信給我,我忍無可忍,就跟老師說了,把我們的位置調開。”
控方律師問完了,輪到方瑩。
方瑩不知道問什麼好。追問他和史悅而在一起的細節嗎?除了更丟臉,還有什麼!
控方律師又招了一個證人,八年三班的李成銀。
這個人不是史悅而的男友了,他是追求者。他也帶來一封史悅而親筆書寫的信,上面是史悅而拒絕他說過的許多無情話,比如“癩蛤蟆想吃天鵝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