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3/5頁)

點頭,表示控方和辯方都已經就位。法官便敲了小錘子,“現在開庭。”

史悅而心臟砰砰跳,緊張的同時,還有一股興奮。她很隱秘的,用眼角的餘光觀察四周,發現審判廳佈置完全擯棄了中式傳統,十分的西方化。審判席側面是陪審員的空位,明顯是用西方陪審制度!

不是法官的一言堂,她該高興的流下眼淚嗎?

職業關係,她首先想的竟然是——哇,這個地方好適合拍攝律政劇!場地大,裝潢精美,牆壁上掛著一幅幅形象各異的肖像畫,充滿了沉重的歷史感。

“皇家首席**官,肖步宇,中華帝國102-154年”。

“皇家首席**官,陳少敏,中華帝國222-246年”。

諸如此類的,史悅而都是一眼濾過,畢竟她現在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沒多餘時間研究“中華帝國法官譜系”之類的問題。

剛一開庭,辯護律師方瑩以“剛接手,希望法庭給予幾天時間做詳細瞭解”,希望推遲審理時間,不過,被拒絕了。法官看著史悅而手中的案卷,“前任辯護律師將全部資料移交,本案不許推遲。”

方瑩無奈,只能匆忙接手。看著秦芳芳留下了許多空白頁,她向史悅而露出一個無奈的笑容。在沒什麼準備的情況下,這一天各種不利的人證物證,簡直打得沒有招架之力。

證人一號——徐曉曉。她的長相小巧玲瓏,怯怯坐在證人席上,眼眶帶淚的形容了那一天的“噩夢”。

“我是四照原中學八年三班的勞動委員徐曉曉,是我負責每天那早點回班級。史悅而是我的同桌……那天,我肚子突然很痛,就拜託她,讓她幫我。我怎麼知道,她竟然會藉機調換了有毒的點心。都怪我,我應該盡責的,或者讓更多的同學一起去,也就不會發生中毒案了。”

雖然方瑩盡力舉手反對了,說這是“證人臆測,不能作數”,但控方律師卻趁機讓徐曉曉說明她的懷疑。

徐曉曉滿懷悲傷的看著史悅而,

“史悅而是半年前轉到我們班級。在之前,就有人說,她是在原來的班級呆不下去了,才轉班的。後來,慢慢相處著,發現她傳言不是空穴來風……史悅而就是和大家格格不入。比如說,在一起開玩笑,她突然冷了臉,不知為什麼不高興了;或者集體活動,她不參加,還故意扯後腿。久而久之,大家都不大理她。只有我,我是她同桌,老師安排我和她做一起,也是讓我幫助她融入這個集體。但我沒想到,她竟然利用我……”

一連串例舉了不少生活小事,事情雖小,卻很快在陪審員的心中,建立了史悅而是個小氣、掐尖、占強,還虛榮自私的女孩兒。一句話不和,能一個星期不說話,容易走極端,性格十分偏激孤僻。屬於急需心理救助了一類。

證據四——日記本,也被提前呈上法庭。

這是史悅而的日記本,控方律師聲情並茂的朗讀了其中的一部分。

“我恨她們,她們臉上的假笑,做作的舉止,還有虛偽的言談,都讓人想嘔吐。”

“爛透了,比爛了十天的西瓜還要臭!一群不知道廉恥的,還追著捧著臭腳說香。老天,為什麼懲罰我跟這群婊、子在一起,我快受不了了!真希望雷打死她們!統統打死!”

日記本是原主肆無忌憚發洩情緒的地方,從遣詞用句中可以看出,原主兒或許真的有心理疾病,揹著很大的心理包袱,壓得年輕女孩都快受不了了。她用“暗無天日”形容她在四照原中學的生活,用“我是世界上最孤獨的雲”,訴說她沒有朋友,極度苦悶的心情。

光看日記,或許會同情原主的處境,但放在投、毒案的法庭,辯護律師讀到“夢境”“花兒”時,露出勝券在握的得意神情,因為找到了史悅而的犯案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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