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絲進入中餐館的時候,是帶著鴨舌帽和黑超大墨鏡,頭髮也把臉擋住了,再加上前後兩個保鏢擋住,所以並沒有人發現克麗絲的身份。
老外和國人吃飯的習慣不一樣,他們不會點滿桌吃不完的東西,而且也不會在餐館內喝的酩酊大醉,基本上老外喝酒和吃飯的地方是分開的。
克麗絲把選單遞給白晨,白晨隨意點了兩樣看懂的的選單名字,克麗絲也點了兩樣菜。
吃到一半的時候,默克打來電話,詢問白晨的位置。
這家中餐館的味道說不上多正宗,不過白晨還是為了給克麗絲一點面子,隨口誇獎了兩句。
比如說白晨點的剁椒魚頭,因為老美吃魚的時候,是不能吃到魚骨頭的,因為在以前,曾經發生過吃魚吃到骨頭,然後噎到喉嚨,結果餐館賠償了一大筆錢,所以現在幾乎所有的餐館,不管是哪類的餐館,提供的魚類菜品都不帶骨頭。
所以這家中餐館所使用的不是正宗的胖魚頭,白晨也餓不知道這是什麼魚的魚頭,只有頭骨架,並沒有魚刺,當然了,口感上自然與正宗的胖魚頭有所差距。
白晨比較喜歡川菜和湘菜,口味較重,而老美的飲食習慣,並不喜歡過多的佐料。
當然了,老美也吃辣,不過他們並不能適應這種滿盆紅豔豔的辣椒。
不過老美有一點確實是目前國內不能比的,那就是老美對於飲食安全的重視,而國內許多餐館或者是原材料,都喜歡新增化學新增劑,以達到外觀或者口感上的滿足。
“你用的來筷子嗎?”白晨發現,克麗絲也能夠使用筷子,雖然不如國人那麼熟練,不過卻也不算生疏。
“我經常會來找中餐館吃飯,最初的時候也不習慣,不過現在已經用的相當熟練了,你看我現在用的,一點都不輸給你。”
克麗絲夾起一塊肉,笑嘻嘻的看著白晨。
白晨突然出手了,筷子猶如奔雷閃電,木塊發出清脆的碰撞聲,克麗絲手中的肉已經到了白晨的筷子上。
“比起我,你可差遠了。”
白晨的話立刻激起了克麗絲的好勝心,立刻想要將食物搶奪回來。
可惜在無力的搶奪後,克麗絲最終還是放棄了,她也不得不承認,在這方面自己實在是無法與這個孩子相提並論。
不過她也只是將此歸結為,因為這個孩子來自筷子的起源地的緣故。
“石頭,你吃飽了嗎,我送你回酒店。”
“不用了,我想你現在時間也不多了,你還是先去自己的歌迷會吧,我可不想看到明天的頭條是,克麗絲遲到自己的歌友會。”
“可是……”
“這裡距離酒店就幾步路,你真的認為,我會連這兩步路都記不住嗎。”
“這……”克麗絲看了看時間,確實,與白晨在一起,她都快忘記時間了,這時候距離歌友會不到半小時的時間。
自己到了歌友會的舉辦地還要十幾分鍾,還要後臺化妝,這時間確實是有些緊迫。
“你確定能找到酒店的路嗎?”
“不要囉嗦了。快走吧。”
“那你到了酒店後。要記得給我打電話。可以嗎?”
“沒問題。”
出了餐館後,白晨並未立刻回酒店,而是在街上亂逛。
舊金山又名三藩市,這裡是全美最密集的華人聚居城市。
白晨對舊金山所知道的,也就只有金門大橋了,這座金門大橋號稱二十世紀建築史上最偉大的奇蹟。
不過白晨人生地不熟的,想了想最終還是決定先回酒店,什麼時候有空讓默克帶自己過來看看。
回到酒店。白晨發現羅茜已經回來了,不過看起來她的臉色不那麼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