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覺得我不會把這件事傳出去?”
“我也討厭那種古板的人。”伯權感同身受的說道:“我曾經有個同事就是這樣,我覺得他不適合做警察,然後就把他送出了警界。”
“你是怎麼做的?”
“我利用上級的把柄,要挾上級開除那個同事……這是我乾的少數幾件好事。”伯權似乎自己的這招非常的得意。
白晨無語了,不過他越發的覺得伯權與自己很像,他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可是他卻恪守著底線。
他只忠於自己的內心,而不是警察的準則。
“這麼說,你同意與我合作咯?”
“等等……我還不確定你說的是不是真的,而且我又怎麼知道你是不是別有目的?”
伯權雖然桀驁不馴,可是他不傻,他能夠當幾十年的警察,絕對不是靠著一腔熱血。
“你要我怎麼證明?”
“要證明這件事很麻煩,而且你也不可能給我留下什麼把柄,所以我要你做一件事,如果你做到了,那麼我就答應幫你,如果你做不到,那麼對不起,我們就當不認識。”
“什麼事?”白晨問道。
“我有個鄰居,最近在三號石柱附近失蹤了,她本來是考察團的一員,所以我要你找到她,同時把她帶回來。”
“那裡已經被死亡氣息覆蓋,普通人進入其中會變成喪屍,所以……”白晨搖了搖頭:“所以他可能已經死了,而且變成了行屍走肉的活死人。”
伯權的臉色變了變:“什麼是死亡氣息?”
“你見過人吃同類屍體嗎?”
“什麼意思?”
“在裡面待一分鐘,就相當於吃一百具屍體的毒性,而且是生吃……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
“我相信她還活著,她必須還活著!”伯權的雙拳緊握,稍稍一用力,肩膀上的兩個窟窿又開始噴血。
“你和那個鄰居什麼關係?”白晨看到伯權這麼激動,不由得好奇問道:“情侶?”
“她是我的女兒,在三十年前,因為我的工作原因,她和我的妻子遇到了襲擊,而我的妻子當場死亡,她也重傷,我透過關係抹除了我和她的關係,然後把她送去了孤兒院,後來她出來工作了,我就搬到了她的隔壁,當她的鄰居。”
白晨震驚了,他是真的感到震撼,一個人能夠為了自己的正義做出這樣的決定。
無法去說他的這個決定是對的還是錯的,可是即便是白晨,也被伯權的決定驚到了。
說他是好人,他拋棄了自己的女兒,只是為了自己的工作。
說他是壞人,他又秉持著心中的信念,甚至犧牲了一切。
他不是不懂得迂迴,相反,他是個非常精明的人,可是他卻敢於和整個世界為敵,寧折不彎。
哪怕犧牲一切,也在所不惜。
說他冷酷無情,他又為了自己的女兒,默默的守護在她的身邊。
這要多偉大的情cao,才能做出這樣的決定?
白晨無法去批判對方,去跟伯權說,是個男人即便知道多危險,也不能拋棄自己的女兒。
因為伯權不是自己,伯權知道自己是在堅持一場無法看到曙光的戰爭。
白晨可以不顧一切,順著生逆者亡,可是伯權做不到,他只是一個比普通人更堅強的普通人。
“你確定她還活著嗎?”
“我……”伯權呆住了。
“算了,我會找到她的。”白晨嘆了口氣。
如果變成了活死人,那就真的沒救了,靈魂都被徹底腐化了,拿什麼救。
“她的身份資訊給我。”
“戴爾思科考團隊員,莉莉絲,三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