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國民愣了一下,隨後馬上就想明白了:“我知道了,那次我進拘留所之前,你們採集了我的指紋。”
我當時從拘留所出來之後,根本就沒把這件事當回事,但我覺得無錫這地方跟我不合財,錢沒偷到不說,偷點吃的還被抓了,就扒了一個去廣州的貨車,又回廣州了。
那段時間我一直都挺迷茫,因為除了小貓釣魚,我什麼都不會,想要靠這種方式發大財,根本就不可能。
1992年春天,我從報紙上看到一篇文章,講的是一個小偷的事。
那小子偷了十多年,在小偷這行裡,已經混成了賊王,但始終沒偷到什麼大錢。
後來他下定決心,半夜鑽進了一個認識的富豪家裡,把一家三口全給砍死了。
他在那個富豪家裡,一下就搶走了一百多萬,後來他拿著這些錢開始做生意,沒過幾年就發了大財。
其實我知道,這就是小報記者瞎編的故事,但我看完之後,就有了別的想法。
我覺得這個小偷跟我很像,想要靠小偷小摸發大財,別說十年了,可能一輩子都不可能。
要想快速的弄到人生的第一桶金,那就必須得下狠手,不是有那麼一句話嗎,叫富貴險中求。
我當時就是這個想法,冒死幹一把大的,等有了錢之後,我也開個公司做生意,金盆洗手不幹了。
我知道搶劫殺人是重罪,所以想要幹這事,就不能留下線索,必須得精心策劃才行。
我買了不少破案的書,研究那些人的作案手段,還有你們的破案套路。
你們的破案套路,無非就是那麼幾種,指紋、腳印、兇器、目擊證人這些。
1992年8月份,我在廣州三元里火車站附近,準備玩小貓釣魚,在找目標的過程中,看到了一條大魚。
那是一個屠宰場,值班室裡有個小夥在床上睡覺,裡面那個屋子裡,放了一個很大的保險櫃。
一般單位的保險櫃,都沒有這麼大,我覺得這個保險櫃裡,肯定放了很多錢。
這麼大的保險櫃,肯定是搬不走的,想要把它撬開,我也沒那個技術,唯一的辦法,就是把鑰匙弄到手。
我覺得保險櫃的鑰匙,一定在睡覺的那個小夥身上,但我趴視窗看看半天,鑰匙並不在明面上。
後來那小夥翻了個身,我怕被他發現,就轉身離開了。
那天回去之後,我想了一晚上,想要把保險櫃鑰匙拿到手,靠偷肯定是不行,唯一的辦法,就是把他殺了。
其實對於殺人這件事,當時我還是很猶豫的,一直到第二天天亮,我還沒有下定決心。
我記的很清楚,第二天是8月11號,那天一上午,我都在給自己打氣,人無外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
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這件事必須得幹,等錢到手了,我就金盆洗手。
那天下午,我在路邊的一家五金店裡,買了一把菜刀,出來之後,又找了一個磨刀的,花了五毛錢錢,把刀磨的特別鋒利。
那時候我沒什麼經驗,其實買刀的話,不應該在那麼近的地方買,很容易讓你們查到兇器的來源。
第一次殺人,我都是照著錄影裡學,後來我又買了一雙黑絲襪,還有一副白手套。
當天晚上半夜十二點左右,我又去了那家屠宰場,這次我是從後院翻牆進去的。
離老遠我就看到,那間值班室裡亮著燈,而且後門沒有關,稍微走近點,就能聽到打呼嚕的聲音。
我趴窗戶看了一眼,發現和前一天一樣,那個小夥正躺在床上睡覺呢,但我再仔細一看,嚇了我一大跳。
做記錄的警察抬頭看了雷國民一眼:“怎麼了?”
雷國民尷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