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何嘗不是尷尬的,前幾年的灑脫高傲,如今的著急,旁人的目光,在在叫我介意,進退兩難。
比起那些二十出頭的年輕女孩,我是熟女。比起懂得享樂又自我的八零後、九零後,我這七十年代末出生的人,還僅守著心底的那點傳統思想。比我小四歲的表妹說:“姐姐,交往了也不一定要結婚的嘛,何必這麼認真。談場戀愛最重要!”
就在這種尷尬中,我還是抱著革命樂觀主義精神繼續相親。就在吃了大約第一百零一頓相親飯後,我遇到了一個算是還不錯的人選——程逸峰。
他比我大一歲,身高一七六,容貌端正,總體滿陽光的。在一家外企做軟體工程師,本地人,大學本科畢業,收入尚可。最主要的,我們兩大約年紀相仿,還談得來。吃了幾頓飯,都比較愉快。
“好了,就他吧。”我拍案定奪,下定決心從今以後與他好好交往。
“呵呵,李彤,你知道你現在這個樣子象什麼嗎?”陳麗在一旁輕笑。
“象什麼?”
“就象你平時逛街一樣。逛了一整天,卻沒挑到一件中意的衣服,但又不甘心,臨到最後隨意拽了件衣服就走,只為了讓自己這一天下來有點收穫。”
“是嗎?但能被選中,也說明是有緣分啊。”
“但你記得你那些衣服的下場嗎?”
我記得,不是穿了一次就不再穿了,就是事後發現根本不合適,連穿一次都省了直接送人。
“這次不同,我只是跟他交往,又不是馬上結婚!”我辯駁。
“但願真的不同吧。總體說來,他聽起來還可以。”
“我也這麼覺得。”已經不想再挑,不想再等待,也不想再繼續孤獨,如果有一個合適的人選,對方又滿意我,為什麼不試試看呢。
沒有多少青春還能揮霍,在人生的路程中,也不知道前方有沒有人可以讓我期待。
在有限的美好光陰裡,我就和大多數大齡男女一樣,開始了以結婚為前提的戀愛。
2009…02…14 10:35
(二)
至今為止,我和程逸峰吃過兩次飯,看過一場電影,還和他的幾個朋友打過一次羽毛球,大家一起吃了一頓飯。
看得出來,他對待這份感情的態度還是很認真的。約會過兩次後,他便將我帶進了他的朋友圈,接觸到的全是他最知心的幾個哥兒們。後來,又經由他們,再認識了一些朋友的朋友,林林總總加起來有七八個人。
我和他的交往開始時有如朋友,不緊不慢。我看得出他對我的用心和耐心。這個人是我挑選的,雖沒有一見鍾情的火花,但有種溫熱的感覺在裡面。我想,我們之間應該屬於慢火煮熱湯的那種,開始很平淡,但假以時日,終會圓滿濃蜜。
也許是程逸峰看出了我想慢慢來的想法,之後的幾次活動,都是一群人一起的,不是一起出遊,就是KTV、打球,或者打牌。
第三次集體活動,我和他第六次約會的時候,我遇到了另一個男人。
那天晚上,大家在一間KTV包廂裡。唱到一半,進來了一個高大的穿著深色風衣的男人。他,氣宇軒昂,面色沉靜,經別人介紹,他叫林熙磊,算是程逸峰的朋友的朋友。大家點頭打了招呼,我只記得他當時笑了笑,很和煦的笑容。
之後,唱歌的唱歌,打牌的繼續打牌。我坐在程旁邊,看著他和其他三個朋友打牌。而林熙磊,坐在另一端,他身邊的一男一女似乎跟他很熟,有一句沒一句地聊著。那女子看起來似乎比我還年長一些,有些豔麗的容貌,笑起來熱力四射。
“哎,要不要一起唱?”一支曲子的前奏響起時,那女子用手肘碰碰林熙磊,笑眼迷離地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