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不忙!”趙明堂不滿地哼了一聲,大聲喊:“穩住!”
……
趙明堂:“長槍!”
敵人更快。
“長——槍!”三個方陣中同時“嘩啦!”一聲,瞬間刺蝟般膨脹起來,成千上萬支長槍探出,閃亮的槍尖讓河東軍方陣變成金屬的海洋。
……
在左翼方陣中,鐵十一對自己能夠單獨領軍感覺非常振奮。他看了一眼身邊面無表情計程車兵們,還是有些不放心的大喊:“不要亂,等下開戰,只要看見敵人就向右刺。不許躲閃,不許招架,違令者斬!”
“好多戰馬!”身邊的趙守真不住地抽著冷氣。
轉頭看了一眼一身漂亮的文山鎧的趙守真,鐵十一大覺不滿,這傢伙穿得實在是太花哨了。
與之相比,一身棉甲,戴著一頂渾圓鋼盔的自己同普通大頭兵沒什麼區別。下令時,也顯得底氣不足。
河東軍前一段時間雖然不斷取得勝利,但楊華還是發現了不少問題。首先就是軍官和普通士兵的穿著打扮區別不大,一旦陷入混戰,很容易失去指揮。
楊華本打算在軍隊裡推行軍銜制,不過,因為戰事繁忙,部隊一直沒機會休整,他也沒工夫弄這些。
因此,關群仿照秦軍弄了一套簡單的識別系統。普通士兵和軍官之間以髮髻做區別,普通士兵統一左髻,而軍官則在腦後打結。至於服裝,也做出了一些規定。將帥鎧甲的肩上纏有花結。
不過,趙守真的鎧甲是他父親送過來的,很漂亮,但卻與河東軍的制式區別極大。杵在隊伍中,反倒像是一個大將軍。
鐵十一:“怎麼,怕了?”
“倒不是。”在陽橋鎮生生死死走了一遭後,趙守真突然不怕了。他總結出一個真理:在戰場上,你越怕月容易出鬼。與其自己嚇自己,還不如什麼也不想,按照軍官的指示去做。在戰場上,老天保佑笨蛋。聰明人反死得最快。
他見鐵十一用輕蔑的目光看著自己,心中卻不以為意,只喃喃問:“女真人是不是每戰都先用騎兵衝陣?”
“應該是,女真人擅長速攻,我大宋軍隊士卒因為勇氣不夠,訓練不足,一遇到敵人衝陣,自己先亂了。然後,這仗也就不用打了。不過,他們這次遇到的是我河東軍。呵呵,定叫他們看看什麼叫真正的步兵。”鐵十一自信地笑了一聲,透過雪幕看著正在瘋狂衝鋒的敵人,口中嘖嘖有聲:“起碼三千騎兵,好大聲勢,若我河東軍有這麼多騎兵就好了。不過,若他們全被我軍消滅,宗翰只怕會氣得吐血吧!”
鐵十一大概是因為太興奮了,今天的話也特別多:“敵人一開始就出動所有的騎兵,完全不留後手。退一萬步說,就算他打敗了我河東軍,也沒有力氣追擊。宗翰不懂兵法嗎?若是我,先用步兵衝擊,一旦我軍陣勢動搖,再用騎兵迂迴騷擾包抄。”
“不,我河東軍必勝。”趙守真一咬牙,白皙的臉頰上有兩根咬筋突突跳動。他提起一支強弩就要發射。
鐵十一大驚,一把握住他的牙機,喝道:“沒有命令射擊,你想被我以軍法處斬嗎?聽命令列事。”
弓弩射程有限,而且在野戰時也只有同時射擊,在陣前組成密集的箭雨才能有效殺傷敵人。單獨一支箭射出去,不但毫無效果,反而讓弓手們繃緊的神經徹底崩潰。通常是,一箭走火,所有的人都下意識地將手中的箭射出去。而這個時候,敵人還沒衝進弓箭的有效殺傷距離之內。
結果可想而知。
而且,神臂弓是平射武器,現在射擊毫無用處,還不如等敵人衝近了再說。
女真人的騎兵在一路小跑之後,終於將速度提到最高。也不知道是不是鐵十一的運氣,他們竟然一頭朝河東軍的左翼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