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已久的事實,“但是,我一定要知道,真正的艾麗莎小姐在哪裡!”
金憐憫地輕輕拍打著西蒙的肩膀,在他看來,西蒙原先的那位艾麗莎小姐現在多半是凶多吉少。但是,看見西蒙如此神情,他卻是不忍心揭破西蒙的夢。
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因為西蒙是這麼重視他的艾麗莎小姐,那麼念力大半可能與他的那個大小姐有關。
西蒙身上的念力大幅度波動著,他完全沉浸到自己與艾麗莎共同享有的記憶中。
金凝重地注視著西蒙身上的變化,他感覺到西蒙的念力似乎即將出現。
現在他正處於一個緊要關頭,如果這次無法初次領悟出屬於他自己的念能力,那麼西蒙極有可能被自己的念力反噬。
半晌,西蒙睜開了眼睛。
“怎麼樣?”金問道。
西蒙微笑,“我想,我猜出自己的獨特念力與什麼有關了。”
像暴雨降臨一般的音樂,那個印象深刻的夜晚,自己與艾麗莎小姐一同經歷的事情再次在他腦海中浮現。
他想,自己大概是一生一世都無法遺忘掉那種不甘天命的聲音了。
“需要我幫忙嗎?”金體貼地問道。
“啊,也許,”西蒙猶豫地看看金,“金,你能夠等我一下嗎?我需要去一次音樂行。”
“我和你一起去吧,”金想了想,說道,在自己衣服上蹭了蹭髒手,“正好我也要進城一次。”
“咳咳,”西蒙一眼盯住金的手,猛咳。
金訕訕地從揹包中取出一方手帕,不好意思地重新擦了擦,“我知道了,我知道了,高手的形象,是吧?”
這幾天,他沒被西蒙少說。
“金,你不是不想被人發現嗎?為什麼這次會和我一起到這裡?”站在城市中心的商業大街上,西蒙對身邊打扮齊整的金問道,“還把自己的本來面目展露出來。”
金對著西蒙露出一個不懷好意的笑容,不答反問道,“那你問問你身邊的路人,是否有人看見了我?”
哈?
西蒙扭頭,抓住路過的一箇中年人,指著身邊的金問道,“你看見他了嗎?”
“你神經啊?那裡明明什麼都沒有!”中年過路人不耐煩地撥開西蒙的手,隨口說道。
怎麼會?
西蒙看向金,遲疑地問道,“這是你的念能力之一?”
金點點頭,豎起一根手指,得意地解釋道,“只要我不願意,就算是我站在你面前跳舞,你也不會發現我或是一切我曾經存在過的證據。我將這種能力,叫做盲點。”
西蒙複雜地看向金,這樣的能力,不是應該對任何人保密嗎?
“啊,別用那麼感動的眼神看著我,”金把西蒙的頭扭向正前方,“你最好不要看我,注意一點,這可是在大街上。”
哦。
“我只是很困惑,既然你擁有這樣的能力,可以避免別人發現你,”西蒙嚴肅地打趣金,“那你為什麼要把自己裝扮成森林野人?”
金看天,金看地,金就是不看西蒙。
“看著我,金,”西蒙繼續威逼金,“我決定了,要把你這個森林野人重新帶回人類社會。”
“好啊,你這個小子,現在竟敢打趣我了!”金咬牙切齒。
這樣也好,至少自己被打趣,可以讓這個情緒低落的小子開心一點。
我需要一種可以自如抒發憤怒與爭鬥之心的樂器。
西蒙穿梭在音樂行的各種樂器中間,不時用手觸控一下經過的樂器,連連搖頭。
這些都不可以。
鋼琴太大,不適合成為隨身的樂器。
小提琴音色過於輕巧,自己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