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道散發惡臭的猩紅腳印。 這隻詭異實在是太胖了,他從走廊中出現,幾乎一個人就堵住了整個走廊,手臂,腿部緊貼走廊牆壁,劃出道道血痕。 見到詭異的出現,馬文彬頓時臉色狂變,他急忙對方休道:“方休,詭異已經出現,無論你我之間有什麼仇怨,現在都最好聯手對付詭異,面對詭異,只有人類才是同一戰線。” 方休點了點頭道:“確實應該聯手,不過......是我和它聯手。” 馬文彬心中突然有了一種不詳的預感。 下一秒,只見方休的銀色髮絲猛地變長,然後將自己全身上下包裹的嚴嚴實實。 一時間,他彷彿變成了那些黑髮詭奴,只不過他是銀色的。 當方休全身都被銀色籠罩後,馬文彬頓時感知到,方休身上屬於人的氣息消失了。 準確的說,人的氣息全部被銀髮隔絕在內,裸露在外的氣息自然就是發詭的詭異氣息。 見到這一幕,馬文彬當場就愣住了。 “臥槽!” 還能這種操作? 看著緩步朝自己走來的血肉詭異,以及方休,馬文彬急了。 此時的他算是徹底陷入死路,左邊有方休,右邊有血肉詭異,兩人堵死了走廊兩端,馬文彬被夾在中間,無路可逃。 他面露瀕臨死亡的瘋狂之色,最後竟一咬牙選擇朝血肉詭異衝了過去。 他的想法很簡單,之前與方休交手半天,也奈何不了對方,所以與其選擇方休作為突破口,倒不如選擇這名未知的詭異。 說不定這隻詭異沒有看起來那麼強呢?喜歡死亡十萬次,我在詭異世界封神()死亡十萬次,我在詭異世界封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