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我的一個朋友,請聽清楚了!不是我,”阿託斯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露出陰鬱的微笑,“我那個省,即貝里省的一位伯爵,一位像棠朵羅或蒙莫朗希①那樣高貴的伯爵,二十五歲上愛上了一位像愛神一樣美麗的十六歲少女。她正當天真爛漫的年齡,卻透露出熱烈的思想,不像女性而像詩人般熱烈的思想;她不是討人喜歡,而是令人著迷。她住在一個小鎮上,生活在他哥哥身邊。她哥哥是本堂神甫。兄妹倆來到我的家鄉,誰也不知道他們是從什麼地方來的。大家見她那樣漂亮,她哥哥那樣虔誠,就沒想到問他們是從哪兒來的。況且,有人說他們出身於富貴門第。我的朋友是本地的領主,他完全可以引誘她,隨心所欲地強行佔有她。他是主人,誰會來幫助兩個外地來的陌生人?可惜,他是正人君子,她娶了她。這個笨蛋,這個白痴,這個糊塗蟲!”
“為什麼這樣說呢?他不是愛她嗎?”達達尼昂問道——
①棠朵羅為義大利著名貴族;蒙莫朗希是法國的著名貴族。
“等一會兒你就明白了。”阿託斯說,“他把她帶回莊園,使她成了全省的頭號貴夫人;應該說句公道話,她與她的地位非常相稱。”
“後來怎麼樣?”達達尼昂問道。
“後來怎麼樣嗎?一天,她與丈夫一塊打獵。”阿託斯聲音很低,又說得很快,“她從馬背上摔下來,昏了過去。伯爵趕來救她,見她身上的衣裳令她窒息,便用匕首將衣服劃開,讓她露出肩膀。你猜得到她肩膀上有什麼東西嗎,達達尼昂?”說到這裡,阿託斯大笑起來。
“我可以知道嗎?”達達尼昂問道。
“一朵百合花。”阿託斯答道,“她身上打了烙印!”
阿託斯一口喝掉手裡的一杯酒。
“真可怕!”達達尼昂大聲說,“你瞎扯些什麼?”
“我說的是真事,親愛的,天使原來是魔鬼。可憐的姑娘曾經偷盜過。”
“伯爵怎麼處理的?”
“伯爵是一個大領主,他在自己的領地有從上到下的審判權。他把伯爵夫人的衣服剝光,將她的雙手反剪在背後,然後把她吊在一棵樹上。”
“天哪!阿託斯!這豈不鬧出了人命案子!”達達尼昂嚷起來。
“不錯,一樁人命案子,沒別的。”阿託斯臉色蒼白得像死人,“可是,看來這酒不夠我喝了。”
他抓起剩下的最後一瓶酒,對著嘴,一口喝得精光,像尋常人喝一杯酒一樣。
然後,他將腦袋伏在手上。面對他這副模樣,達達尼昂感到恐怖。
“這使我絕了追求美麗、浪漫、多情女人的念頭。”阿託斯抬起頭來說道,但並不想繼續講伯爵的故事。“現在天主也給了你絕了這種念頭的機會。喝酒!”
“那麼她死了嗎?”達達尼昂含糊不清地問道。
“那還用問!”阿託斯答道,“把你的酒杯伸過來。吃火腿呀,怪傢伙!”阿託斯嚷著,“酒我們不能多喝了。”
“那麼,她的哥哥呢?”達達尼昂膽怯地問道。
“她的哥哥?”阿託斯重複道。
“是的,那個神甫呢?”
“噢!我去打聽,想把他也吊起來。可是他搶先了一步,在先天晚上就拋下本堂神甫的職位逃走了。”
“至少弄清了這個壞蛋是什麼人吧?”
“大概是那個漂亮娘兒們的第一個情人和同謀,一個有頭有臉的人。他裝扮成本堂神甫,大概就是為了把他的情婦嫁出去,使她最終有個歸宿。但願這傢伙受到四馬分屍之刑。”
“啊!天哪!天哪!”這駭人聽聞的故事令達達尼昂目瞪口呆。
“吃這火腿,達達尼昂,味道好極了。”阿託斯切了一片火腿放進小夥子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