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生子、安家立業,雖繼續為生活而奔波,但卻沒有大起大落的災難,凡事還算順心、平安、快樂。
在我認識愛瑪時,她在美定居已有20年之久了。她說著一口雖有口音、但卻很流利的英文;可是她不會讀寫,唯一可以寫的英文字大概就是她自己的名字了。每當需要她簽名時,愛瑪總是一臉的莊嚴,認認真真地、一筆一畫地寫,在旁觀者的眼裡,與其說她在寫字,倒不如說她在畫圖。
愛瑪初到美國時,由於人生地不熟,且剛剛成家,孩子們又小,為了能既工作又兼顧家庭,她選擇了在老人院裡做護士助理的工作。
這項工作當時不需要很高的學歷,只要肯吃苦耐勞就行。但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