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這樣?
這是殷俊在一個電視劇裡面學到的,對於自己的版權是最好的保護。
寄郵件最重要一點在於上面封口以及郵票上的郵戳日期。
郵戳日期就是代表著你在這個時間段就擁有了這個著作的署名權,如果別人沒辦法拿出比這個更加鐵的證據,那毫無疑問就是別人輸了。
而且這個信件是不能拆封的,蓋了郵戳之後,就那麼放著,等到如果有人侵權的時候,再直接在法庭上單場開啟郵件,拿出裡面的書籍原稿,這樣就有最好的法律證據。
殷俊擔心歐美的國家會不認香江這邊的郵局公正性,所以特意在香江蓋了郵戳之後,讓幾個朋友在英國、加拿大和美國這三個國家也這麼來一次證據,如此便可以萬無一失了。
也不必所有的書籍都要這麼做,等到殷俊有了名氣之後,這樣的事情就可以減少許多——著名作家再寫小說,還是有不少的優勢的。
兩部書的文稿大綱也就是50多頁,分別拿一個厚厚的牛皮信封就能裝好,倒不用費多少的精神。
這僅僅是書稿而已,殷俊其實還有很多的劇本、綜藝創意,都可以用這個辦法來做版權證明。
事實上,殷俊早就把這些自己寫好的劇本、綜藝創意,裝在一個個的信封裡面,拿到香江的郵局裡面貼了郵票和郵戳,早就做好了證明。
只不過這些信件太多了,起碼都是上千個,如果這一次全部寄出去的話,蕭奇估計他們都得崩潰。
再則,因為太多,這些信件的目標也太大了,要是有人覺得好奇,隨手拆開一個的話,那殷俊的這些劇本和創意,就會遭到毀滅性的災難。——沒有幾個人能抗拒得了功成名就的誘惑!
所以這大批的版權證明的話,還是等到殷俊以後去美國的時候再做吧。
其實如果認真說的話,這些版權證明,其實並不是百分之百保險的。
並不是說法律不會認可殷俊的這些版權證明,而是永遠都有人在鑽法律的空子。
他們可以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去抄襲你的作品,然後在法律層次上都不會違規。
所以,殷俊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把作品拿到好萊塢的版權機構去做認證,而是選擇了這種自己認證的方式。
這樣的認證,只是能讓殷俊儘可能的避免被抄襲,然後是讓自己站在道義的高點。
真正能防止這些手段的,還是隻有殷俊的權勢。
你看誰敢去抄襲喬治盧卡斯、史匹柏、卡梅隆的劇本創意?
如果再換成了雷石東、默多克這樣的人的劇本創意,那些人連抄襲的念頭都不敢有!
只要殷俊能坐到他們的位置,才能完全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
把希望寄託在他國的法律公正上面,根本就不怎麼可靠。
也是在春節期間,殷俊就這麼提著兩個大箱子,帶著溫璧霞去奧門玩了兩天,順帶著也用奧門的郵政局給自己做了一份郵戳證明。
好歹香江和奧門的管轄所屬不是同一個,這樣也是多一份證明。
除開了溫璧霞之外,其餘的曾嬅倩、周海湄和丘淑貞,她們的家長都不可能答應讓女兒和殷俊單獨去奧門玩。
畢竟他們的女兒年齡太小,分不清是非,就算是殷俊,這些家長也不可能在這上面完全信賴——這不是信譽的問題,而是在於一種自我保護。
殷俊當然知道他們的心思,所以春節都沒有這樣的講過,只是跟章嬸打了個招呼,就帶著小妮子去了奧門。
真正有事情的時候,溫璧霞是很乖的。
看著殷俊拿了那麼多信件來蓋郵戳,她也上前幫忙,兩個人找了個偏遠一點的郵局,忙活了半天才把事情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