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噴射形成現場這種狀態。
所以,一定是第一刀先割的脖子,並且在死者和牆壁中間還沒有阻攔物,也就是你說的那種情況,兇手是從背後下的手。
同時,根據屍表檢測結果來看,死者生前並沒有劇烈反抗過:身上除了刀口,並沒有其它傷痕,或者被束縛過的痕跡。
如此可以說明。兇手與死者熟悉。並且關係很好。具備這種條件。才能從被害人的背後突然下手,而不引起被害人的激烈反抗。
如果是陌生人或者關係不熟的人,被害人應該是面對兇手。兇手想要從他背後下手,就一定要強迫制止被害人,從而在被害人的屍體上留下證據。”
兩人一唱一和,瞬間就分析出當時命案現場的大致情形。
陳賡接過韓雅柔找到的幾根毛髮和一團帶有精液的紙巾後,有些不滿的說道:
“據我觀察,兇手並沒有整理現場。這裡留下的腳印、指紋、毛髮等等證據非常充分。喏,甚至還有發生性關係後,留下的擦拭紙巾。
這麼簡單的犯罪現場,我想國科院那面明早就能出鑑定結果,明天晚飯之間你們就能根據物證,破案抓到兇手。
24小時之內能破的案子,你居然把我這個專家叫來了。說說看,這裡面到底牽扯到了什麼?否則就沒有下一次了。”
陳賡智商很高,法醫知識豐富,同樣。好奇心也特重,尤其是對案件中暗含的隱情。更加關注、好奇。
“趕時間,下午六點有個約會,所以,必須在那之前把這個案子搞定。”金允浩說出了一個明面上的藉口。
聽到這個解釋,陳賡有些傻眼:“約會趕時間?我……”
金允浩沒時間跟這傢伙磨牙,直接將陳賡身體反轉推了出去,同時遞給韓雅柔一個眼神,讓她把這傢伙帶走。
嘮叨的陳賡憤憤然走後,金允浩的麻煩並沒有就此結束。
“為了自己的約會,你就要草率的辦案?這是誰給你的權利?”男子走上前,大眼瞪著金允浩,情緒有些激動的憤怒道。
他一個准將能來親來領人,一是樸金志是他手下的愛將,他關心這名下屬。二是他怕檢方辦案不仔細,可能會讓樸金志蒙受冤屈。
不久前他們白馬師團就發生過一起類似事件,一名士兵在家中毆打妻子,最後失手下無意殺害了妻子。
當時的檢察官辦案並不仔細,將這名士兵的行為定義成故意殺人,這名士兵在即將入獄時,受不了委屈和周圍異樣的眼光,最後喊冤自殺。
所以,男子對檢方是不怎麼信任的。
此時又聽到金允浩和陳賡的對話,居然說為了約會而著急破案。
現在男子對金允浩可謂極其不滿,也不信任。
可金允浩卻滿不在乎,針對男子的文化,反問道:“你從哪裡看出我草率辦案的?”
男子看了眼手錶,上前一步回答:“現在是2點41分36秒,你說要趕下午6點的約會,也就是說你僅僅要用4小時18分24秒破案。這難道不是草率?”
“草不草率跟時間長短有關係麼?”金允浩聲音低沉如水:“取個整數,4小時限期破案。”
“你……”男子一陣氣結,氣急而笑:“好…我倒要看看你如何在4小時內破案的。如果你敢草率辦案,小心你職位不保。”
威脅?
准將的危險?
不好意思,金允浩最不怕的就是威脅。
他的高傲,他的自尊容不得不相干人的威脅。
現在不僅為了鄭宇聖,也不僅為了按時赴約,更為了他的驕傲和自尊,他決心4小時拿下這個案子。
不是金允浩工作不認真,拿這個做賭注。而是他心裡有一定把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