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那時候我遇到劫匪,是他救了我。”他不想讓兄嫂擔心,便把那刺客說成了劫匪。
杜謹行問:“既然有意,為何不先成了婚?”
杜慎言沉默了一會兒,才苦澀道:“他……不能離開那兒……”
“她不願同你回來?”
“不,”杜慎言搖頭,“他不能離開嶺南,無法同我一起回來。”倘若可以,那妖怪必然會奮不顧身追隨他回來罷。
耳邊似乎又想起離別時那妖怪一路跟隨的悲痛嘯聲,沉寂的心臟再次感受到疼痛。
人到了一定年紀,都該有個知冷知熱的人相伴,然而這世上,最知他的那個人,已被他親手推開,終是錯過了!
看著弟弟的神色,兩人臉上的笑容也消失了,杜謹行嘆了口氣:“既是有緣無分,便不要多想了,再想也是徒增悲傷。”
秋娘也附和道:“簡之,你需得惜取眼前人吶!”
杜慎言愣愣地想:惜取眼前人,劉三小姐便是他的眼前人嗎?
他魂不守舍地跟著兄嫂入了門,杜謹行和秋娘看他神思不屬,也不再多說,只希望他能自己想明白。
一大早刷到評論,人就是懵的。我一般都很尊重讀者的評論,因為個人的閱讀體驗都不同,觀點有所差異也在所難免,所以,一般大家的留言,我都不太會去辯駁。讀者說書生絕情,榆木腦袋,甚至說配不上小攻,我都能理解。但是說我的受是周樸園,心是黑的,恕我不能接受。
我寫小受就是把他放在一個飽讀詩書一心報國的正正經經的讀書人的位置上寫的,他的言行舉止也是按照這個標準來的。
十年寒窗苦讀,一朝為官,也不過是為百姓做一些事,結果被說成了為了權勢,官迷。
我寫小受同妖怪談什麼是“愛”,我覺得那番言論完全沒問題,我就是覺得愛就是為了讓別人高興,為了讓自己高興的愛才是自私的愛呢。只不過書生的立場和當時的環境讓他說這番話尷尬了。但是沒有這番話,就教不出那樣一個攻。大家只看到攻的好,那也是小受教出來的。愛不是禁錮,不是自私,有什麼問題嗎?結果被說成小受太壞了,在下套。我一想,好像是有點這樣,當時寫的時候完全沒有考慮到會有這個副作用,這點承認,只怪自己筆力不足。
我寫小受收到調令,又收到哥哥病重的訊息,拿了妖怪的藥去救人,結果被說成什麼好處都想要,變成了一個大寫的“貪”字。有人說既然不能再繼續了(我用的是“不能再繼續”而不是“不想再繼續”,希望大家能明白兩者區別),就不該再收貴重的東西。我贊同,非常贊同。小攻送的如果不是救人的靈藥,而是其他任何一種奇珍異寶,小受都不會收。卻偏偏是能救人性命的東西,是我,仇人送的我都收。
聖旨難違,兄長病重,連番轟炸之下,還有誰能夠明明白白把其中得失分析得清清楚楚。促使受急急忙忙離開的,最大原因是他的哥哥,結果又被說成為了權勢,彷彿是受一直在利用妖怪,然後得意回去做大官心裡高興得不得了似的,受心中的糾結都當看不見了。
嶺南道上,受一番決絕對話,都在喊太狠了。是啊太狠,太傷人了。受大可以溫言安慰,許一個空頭諾言不是?如果不說這一番話,便是牽牽扯扯枝枝蔓蔓的,痛的更久。傷人之話也是自傷,說出口的未必就是真話。
好,我開始寫遲鈍的書生開始慢慢想明白了,又有人說他是在演。
我的天吶,我的書生就成了一個虛情假意,穿上褲子不認娘,官迷心竅的壞到了骨子裡的綠茶黑心蓮,我一口血!
帶著偏見去看人,他做的種種自然全都是錯的,我知道現實是這樣,沒想到看一篇文也是這樣。
轉眼桃開爛漫,天氣逐漸暖熱起來。
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