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近一小時的交談中,約有20位王爺和高階官員在他面前下跪並讚頌兩三次,這成了我們談話時的插曲。我沒有參與這種儀式。除了天王本人和他年幼的兒子(幼子)坐著外,在場的其他人都站立著。他邀請我就餐,但不是和他一道,而是和其他諸王在別處就餐;沒有人可以與他一同進餐。他還命令我接受他賜予的我所需的一切物品,表示見到我十分高興,並囑咐諸王和官員們告退後仍要尊敬羅孝全,因為天父說他是個好人!
羅孝全牧師的第二封信
《北華捷報》,1862年2月4日;另見《英國議會文書》1862,c2976,142-143頁
由於我曾經在1847年做過洪秀全的宗教導師,因此,我希望他地位的提高將會有益於中國的宗教、商業和政治。迄今為止,我作為一名傳教士持之以恆所能做到的而論,我一直是他的革命運動的朋友,始終在言行上支援這場運動,從未損害過自己作為基督使徒的高貴身份。
但在他們中間生活了15個月以後,透過貼身觀察他們在政治、商業和宗教上的行為,我的態度完全轉變了。我現在反對他們的程度並不亞於當初我支援他們的程度,而且我認為我有充足的理由這麼做。我並非單純從個人的角度反對洪秀全,他一直對我非常和善。但我相信他是一個狂人,沒有任何有組織的政府,根本不配做一個統治者;他和他的苦力出身的諸王,沒有能力組建起一個政府,甚至無法組建一個像衰老的清政府那樣帶給人民同樣利益的政府。
他性情暴躁,將他的暴怒重重地發洩到人民的頭上,使一個男子或婦女&ldo;因為一句話便成為罪犯&rdo;,未經&ldo;法官或陪審團&rdo;審判,就下令將其立即處死。他反對商業。自從我來到南京以來,他已經處決了十餘名下屬,其罪名僅僅是在城內經商;每當外國人設法在該城他們中間建立合法的商業(無論是城裡還是城外)時,他總是當即斷然拒絕。他的宗教自由和眾多的教堂變成了鬧劇‐‐不但對傳播基督教毫無益處,而且比無用更壞。它充其量不過是用來推廣和傳播他自己的政治宗教的擺設,使他自己和耶穌基督平起平坐,耶穌基督、天父上帝、他本人和他的兒子,構成主宰一切的一體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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