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對了,”達達尼昂說,“現在我每當喝涼酒時,我心煩意亂,真擔心這酒是否是從米拉迪的酒窖裡拿來的。”
“你真挑剔,”阿託斯說,“一個多美的女人!”
“一個打上標記的女人!”波託斯粗笑著說。
阿託斯戰慄起來,抬手擦去額上的冷汗,然後帶著他不可抑制的躁動也站起身來。
這時白天已過,夜晚的腳步雖稍蹣跚,但畢竟還是來了;小酒店的老主顧紛至沓來,熙熙攘攘。阿託斯由於口袋裡一直揣著他那一份金剛鑽兌的錢,故他再沒有離開過帕爾帕耶小客棧。再則,比西涅先生曾慷慨地請了他們吃過一頓飯,他覺得那是配得上他的好搭檔,於是他們便一起賭了起來;像平素一樣,這時七點鐘敲響了,他們聽見前去加雙崗的巡邏兵的腳步聲;七點半,又響起了歸營鼓。
“我們被打敗了,”達達尼昂在阿託斯耳邊說。
“你是想說我們輸了吧,”阿託斯不慌不忙地說,同時從他口袋裡掏出四枚比斯托爾扔在桌子上。“走吧,各位,”他接著說,“在打歸營鼓了,咱們去睡覺吧。”
阿託斯走出帕爾帕耶客棧,達達尼昂緊隨其後。阿拉米斯挎著波託斯的胳膊殿後。阿拉米斯嘟嘟囔囔地背頌詩句,波託斯則不時地拔掉幾根鬍鬚以表失望之情。
可是,在黑暗中,突然閃出一個人影,達達尼昂熟悉這人影的輪廓,接著一個熟悉的聲音在對他說:
“先生,我給您帶來了您的披風,因為今天晚上天涼。”
“普朗歇!”達達尼昂驚叫起來,他欣喜若狂。
“普朗歇!”波託斯和阿拉米斯跟著又大叫一聲。
“那好哇,是普朗歇,”阿託斯說,“這有什麼大驚小怪的?他答應過響八點鐘返回的,現在正好敲八點鐘。好樣的!普朗歇,你是一個說話算數的小夥子,如果有一天你離開你的現主人,我給你保留一個幹活的位置。”
“哦!不,永遠不會的,”普朗歇說,“我永遠不會離開達達尼昂先生的。”
就在這說話的同時,達達尼昂感覺到普朗歇在他手裡塞進一張紙條。
達達尼昂看到普朗歇回來真想擁抱他,就像他出發時擁抱他那樣;但是他擔心在大街上向自己的僕人流露這種感情,這在路人看來顯得過分希奇,於是他忍住了。
“我有一封信,”他對阿託斯和另兩位朋友說。
“那好呀,”阿託斯說,“進到我們屋去看吧。”
那封信如火一般炙燙著達達尼昂的手,他想加快腳步;然而阿託斯抓著他的胳膊牢牢不放,迫使這個年輕人不得不和他的朋友協調步伐一同前進。
他們終於走進帳篷,點亮一盞燈,這時普朗歇站在門口,以免四位朋友受到驚奇。達達尼昂用一隻發抖的手拆開封印,開啟他久盼不迭的這封回信。
“Thandyou,beeasy.”
這句英文的意思是:
“謝謝,請您放心。”
阿託斯從達達尼昂手中接過信,送到燈前點著火,直至燃成灰燼他才鬆了手。
然後他叫普朗歇:
“現在,小夥子,”他對他說,“你可以索要你的七百利弗爾了,不過你有了那樣一封信,是冒不上多大危險的。”
“我挖空心思想了許多方法來掩藏這封信總不是個過錯吧,”
普朗歇說。
“好啦,”達達尼昂說,“你把過程講給我們聽聽吧。”
“天哪!講起來話就長了,先生。”
“你說得對,普朗歇,”阿託斯說,“況且歸營鼓已經打過,倘若我們的燈光比別人亮得長,我們會受到注意的。”
“好吧,”達達尼昂說,“咱們都睡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