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2/4頁)

頭的硬刺刺得我好不疼痛。

“快點!快點!”吃過晚飯,我幫黎楓梳洗完畢,他就一直很興奮趴在窗邊朝外望,還不斷催促我動作快點。

我的心情指數呈九十度狀地筆直往下跌。

叭叭!

討厭的車嗚聲,一聽就知道是誰,黎楓已經迫不及待,一支箭似地衝了出去。

我拿著裝著他換洗衣物的揹包,心不甘情不願地在後頭慢悠悠地跟著。

任天那輛礙眼到極點的藍色跑車,刺得我眼睛直髮痛,再看到色狼任天用手去摸黎楓的前額,我的雙眼瞪得快爆了!

我用力將揹包丟向任天,恨不得那揹包裡揣上十幾塊大磚頭,一頭砸死這頭死色狼。

我口氣不善地道:“他的衣服跟玩具。”

任天把揹包丟進後座,跟黎楓有說有笑地上了車,示威似地響著喇叭,噴著廢氣駛離這裡。

當晚,我一個人躺在大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總覺得懷裡少了點什麼,空蕩蕩難受得緊,不得已,唯有用咖啡貓暫時填補一下空虛。

隔天,天未亮我便起了床,到花田裡視看,一束束嬌豔新鮮的花朵已經被採下並用彩紙包裝好整齊地擺在花架上,我點了十幾扎香,插在花田旁的鐵鼎裡,對那些夜間來幫忙的朋友道:“感謝四方好友,鼎力相助,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請慢用。”

五點時,天際微亮,花店載花的花車已經來到門口,花店的職員們幫著把一束束鮮花搬上卡車,這城裡的大小花店都是從我這裡進花的,因為我的花采用特殊方法培植,比別人種的花更漂亮,更有銷頭。

什麼特殊方法?抱歉!商業秘密,恕不相告。

工作是讓時間過得更快的好方法,在那無趣的四十八小時裡,我拼命地幹活,為的就是讓自己忘卻時間的存在。

老鬼不知是不是存心跟我過不去,明知我孤家寡人好不悽慘,它還帶著女朋友在我面前晃來晃去,我有剎時衝動,想將它剝皮去骨,熬湯進補!

又過了一個空虛寂莫的夜晚,我的苦難到頭了,週日晚上八點正,我坐在電視機前,雖然電視節目很精彩,卻完全無法吸引我,我豎著耳朵,聽著窗外的動靜,一點點風吹草動都能引起我的注意。

到了九點,外頭依然水靜河飛,我實在等不下去了,跑到巷口,引頸以待,到了十一點,那隻色狼還沒把黎楓送回來,我急了,打了個電話去任家詢問,結果顧蘭竟告訴我色狼任天昨天帶黎楓去渡假,地點不詳。

這是誘拐!綁架!

我把電話砸得粉碎,也難洩心頭之恨。

我的苦難持續著,一天接著一天,似乎看不到盡頭,日間忘命工作麻痺自己,但一到晚上,獨自躺在床上,腦子就會不受控制地胡思亂想起來,你說我小氣也好,怎樣都行,一想到喵嗚有可能正被任天抱著,我就抓狂!

恨啊――――

我叫任天,我很喜歡我同父異母的哥哥黎楓,只可惜由於種種原因,我這個單純的哥哥被一隻惡鬼給纏住了,這隻惡鬼死霸著黎楓不放。

黎楓一心向著他,他的法力也尤在我之上,權量輕重我自知不是他對手,硬碰硬我是輸定了,迫於無奈,我唯有退一步,以退為進。

我跟黎楓前世似乎也有過一段情,前世的事我完全沒有印像,那隻惡鬼知道,可他絕不會告訴我,不過知不知道都無所謂,前世已成歷史,我更在意的是眼前。我給自己訂了一個年限――五十年,在這五十年裡我會遵守跟那隻惡鬼訂立的不平等條約,如果我能找到另一個人代替黎楓在我心中的地位,那自然最好,但如果五十年後,我仍無法放棄黎楓,屆時羽翼已滿的我無論用什麼手段都要把他搶回來!

非洲這個熱帶地區,就連夜間的晚風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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