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很窮,很落後,雖然大街小巷也有音像店、大喇叭在放著《我熱戀的故鄉》,但沒有人認識她廖遼是誰,或者說,大家根本就沒什麼心思去認識一個歌星。
於是,廖遼找了個小旅館住下,在這裡一住就是十幾天。
這裡的風土人情,這裡的窯洞,這裡的酸曲兒,都讓她歡喜不已。
然後,前幾天黃文娟來了電話,她知道,時間差不多快到了,自己該去松江參加跨年歌會的彩排了。但是……偏偏就在臨走之前這兩天,不只是被什麼刺激到了,還是積攢夠了,總之,靈感突然就刷刷地來了。
於是,最近兩天,她除了吃飯之外,幾乎是足不出戶,每天就是悶在屋裡寫啊寫、哼啊哼,隨身帶著的大筆記本,連寫帶撕,已經用了一大半!
「我也想做大俠!」
這個話,她可不是說說就算的!
按說她如今紅了,忙的時候不需多說,一旦稍微閒下來,肯定是應該往濟南府跑一趟的,就不說恩師什麼的,至少對於李謙這個用了五首歌把她一舉捧紅的人,她是應該過去親自好好感謝一下的,而事實上,黃文娟也是一再這麼勸的。
但是,她沒去。
不是她覺得不該去謝謝李謙,也不是她不想去,而是她想要等到自己可以拿出像樣的作品了,再帶著自己的作品去。
「喂,喂,小子……好吧,李老師,幫我看看這首歌寫的怎麼樣?」
「是吧?哇,有沒有你說的那麼好啊?呃……這麼說,我也可以算是創作型歌手了?」
你看,這樣多爽!
嗯,事實上最近幾天,她的確是一口氣寫了不少作品出來了,雖然到最後一首首的過下來,她覺得真正能拿出手去給李謙看的,大概也就只有最好的那一首,不過,眼下就在她腦子裡來回纏繞的這一首,肯定能更好,只是……她一時半刻地總覺得抓不住!
苦惱、苦惱、苦惱……
可就是抓不住!
抬起手腕看看時間,她無奈地嘆了口氣:這回是真的該動身了!
據黃文娟說,跨年歌會那裡會在二十三號,也就是今天進行第一次彩排,像她這個級別的,人家都很客氣,直接說第一遍不用來,位置留好就行了,但是,從二十五號的第二次彩排開始,再到此後的兩次錄製,她卻是必須要每次都參加的。搞特殊不是不行,但是在沒有特殊情況的前提下搞特殊,會臭了名聲的。
而就算是今天就動身,估計到晚上能趕到延安府,然後,延安府又不通火車,要去長安府坐飛機,還得搖搖晃晃的坐一天的長途汽車……
她最後又抓起筆記本前後翻了幾頁,蹙眉苦思片刻,確定自己真的是抓不住那種感覺了,便嘆了口氣,毅然起身,穿上衣服就開始收拾東西。
她已經必須要動身了。
……
兩天後,上午十點半,松江機場。
看到廖遼從機場通道走出來,黃文娟趕緊蹦起來搖晃著胳膊,廖遼拿大圍巾圍著,低著頭往這邊瞥了一眼,然後很低調地走過來……不知道是不是她這兩個月一直玩消失的關係,最近這幾天一直都在蹲守機場出口通道、等著抓拍前來參加元旦歌會那些明星的幾個記者,居然愣是沒瞧見她。
倆人匯合了,很小心地往外走,一直等進了公司安排來接人的商務車裡,她才鬆開圍巾、露出臉來,卻是興奮地又從自己隨身挎著的小包裡掏出筆記本來,問黃文娟,「讓你帶的吉他帶了嗎?」
黃文娟無奈地從第三排座位上把吉他拿過來,忍不住說:「姐,你這趕了兩天的路,還是先歇歇吧,等咱們趕到了電視臺,估計第二次彩排都要開始了,也歇不了多長時間。」
廖遼笑笑,卻依然接過吉他來,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