鎏英看著殘忍混亂的一幕,開口道;這些人大多數是各族探子和魔族一些罪人,當初的獻祭過於殺業過重,每次都會抓捕眾多低階魔族百姓野蠻獻祭。之後,父王多次努力才將這些祖律改變,將獻祭的制度改革,將獻祭人數和規模減少,將獻祭的人從無辜百姓導向那些暗中設局陰謀暗探,那些塗炭生靈,禍亂魔族罪人篡權謀國的叛徒作為祭祀。解決了魔族獻祭無辜的生靈的遺禍,也是解決了這些動亂,而且做到了敲山鎮虎。 焱凰不由看了看卞城王雖然不失賢德仁愛但是在政治上主張法學,(“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法的作用是約束百姓的行為。而君王擁有權勢可以懲罰違法之人,可以獎賞順服王法的人。透過賞罰來督促百姓的理論依據是人性趨利避害。同時韓非子還補充道:“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聖人治國的方法,不是依靠人人為善,而是使人人不作惡。一國之內為善的人不計其數;使少數作惡的人不作惡,國家便能太平。君王治國,是依靠眾人的力量並使(那小部分作惡的人)去除惡。所以,(治理一個國家)不要老是著眼於提倡好的道德,而應致力於建立(那管理少數作惡者的)條文。據此推論,君王只需掌握法律,以法治民,社會就會天下太平,而只以宣揚好的道德教化來治理國家是徒勞的。)卞城王在傳統法學的基礎上因為自身的善,將原本冷冰冰毫無情感的法條增加了人情。在仁德的同時兼具“好利惡害”與“就利避害”兩個制定律法所有必須符合社會已經上位層次最大的利弊得失達到恰當好處,祖訓如何能夠稱為祖訓自然是祖宗之法,祖訓所涉及方方面面,古書有言“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孔傳:“皇,君也。君祖禹有訓戒。”祖訓的名稱來歷便是出自此語,而且祖訓相當與祖宗家法也是一種原始的家族之間自行形成的法律,相對與官方法律而言,本身束縛範圍網路自然不比正統法律。而且其中絕大部份需要歲月累計驗證。其內規則和約束而言自然不如國法,一但違逆便是會揹負各種罵名和諸多鄙夷。不過這是兩方面的,若是後世出現“不肖子孫”來過大破大立祖訓就是搞笑。 焱凰本身也是對於所謂祖訓很不感冒,祖宗禮法很多早已都是過去式,比如原始社會的那一套拿到現在的世間,根本站不住腳。只能徒惹笑料罷了。很多東西都要改變,很多制度唯有不斷隨著時間和環境變化而改變,所謂仁政也要因地事宜,依地適宜,桔生淮南為即為橘,桔生淮北即為枳。萬法不變,自為敗亡。 儀式開啟,諸多魔族紛紛站立起來神色莊嚴紛紛從袖間或是在腰間,靴間取出匕首,之後面露堅毅絲毫不在猶豫的用冒著寒光鋒利無比的匕首劃破掌心,將自己的魔血貢獻出來,黑色,紅色,綠色,白色等諸多顏色魔血在虛無縹緲的大地之上匯聚湧現,一縷一縷魔血猶如失重一般漂浮而起,懸浮在天穹之上,散發奪目魔光,然後紛紛湧現炎漿湖泊之內。就連卞城王也是匯聚出來一道魔血。魔血隨即隨著漫天血海匯入岩漿之中,漸漸諸多血液湧入其中,此熱劇毒的炎漿和冰冷的魔血發生質變,炎漿和血液冷卻乾涸逐漸積累堆積成原始石階。 卞城王帶著兩人離開了,沒有多言。雖然將獻祭從百姓換成戰俘,囚犯但是看著眼前這種近乎殘忍的血腥獻祭對於善良的卞城王而言也是不想繼續看下去的。這種盛會每千年一屆,由人口還有資源最多的城王輪流承辦,今年是卞城王主事。往年的時候才是最為恐怖一次就要生祭十萬人最少也是要數萬人生祭葬生岩漿湖泊之中,今年也是足足生祭了數百人。都是死囚和天族暗探,不過即便死刑這般酷刑卻是用這種方式執行也是讓人無法接受。那些慘死悲涼的哀嚎久久折磨著心境。 焱凰和鎏英默默走在面色顯露陰沉與悔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