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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朝食時御風對小歌道:“無回谷中的人似乎個個都修文習武。”
小歌點頭。“嗯,他們不是已退休的雲衛便是預備役的雲衛,雲衛要精通各種各樣的本事,都是自幼開始學的。”只是她如今無子嗣,預備役也就不那麼上心。
御風想起風燼等人的本事,頓時瞭然,給小歌夾了她喜歡的菜餚。“多吃點。”
“你也吃。”小歌給御風的碗里布了一堆頓得有些爛的羊肉,被風燼關龍骨獄那麼多日,水米未盡,丹藥只能讓他死不了,卻不能保護他的腸胃,如今御風只能吃些煮的很爛的吃食。“早點養好身子我送你出去。”
御風嘴角的弧度微微一僵。“送我出去?”
小歌點頭。“無回谷是連山氏的宗廟所在,你一個外人留在這裡不合規矩。”
御風道:“雲衛不也在這裡呆的好好的嗎?”雲衛可沒一個與小歌同氏,甚至那些人大多出身孤兒,無名無姓無氏。
小歌搖頭。“那不一樣,雲衛是我的朋友,也是用生命與靈魂忠誠於我的人,他們的忠誠令他們獲得了連山氏的認可,是半個連山氏族人。”也是因為雲衛的這種特殊性,風燼與花舞把她給惹得火冒三丈她也沒把他們給殺了,因為她知道雲衛不管做什麼,出發點都是為了她。
“他們能給你的我也能給。”
小歌嘆道:“你如此說,我只能說你真的一點都不瞭解十巫。”瞭解十巫的人都不會說出這種話,多疑與殘忍深深烙印在十巫的骨血中,除了同伴,他們什麼人都不會信。
“十巫如何?”
“十巫忠於巫女,只相信自己的同伴。”
“你與蒼何子奕之間看不出多和睦。”
小歌坦誠道:“有機會我照樣會捅他幾刀,並且不會有半點手軟,可他若有生命危險,我也會豁出命不惜一切代價保他不死。”
御風發現自己的確無法理解十巫的相處模式,只能換了個方向。“我走了,那你呢?”
“我也走,無回谷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我在這裡呆久了,容易被人發現這裡。”小歌回道。“還有,我贈你的玉佩還我。”
御風立刻捂住了心口,那枚玉佩一直被他貼著心口的位置收藏著。“送出去的東西豈有收回的道理?”
小歌道:“那是無回谷的通行令符,你拿著我會不安。”
御風噎著了,小歌的話就一個意思:不相信他。“我以後永不會踏足雷眼山。”
小歌沒說話,而是將手伸了出來,意思很明顯。
御風心中奇冷無比,他們究竟是如何走到這一步的?“既是通行令符,當年為何贈我?”
小歌道:“彼時我只是小歌,你只是御風,而今我是巫真,而你是公子御風。”
御風退了退,玉佩他絕不可能還。“我沒變。”
小歌沉默片刻,看著御風倔強的模樣,心不由抽疼。“我不拿玉佩,只抹掉玉佩中的巫印。”
御風想了想,覺得可以,便將玉佩遞給小歌,小歌接過玉佩,指尖冒出絲絲縷縷的青芒,飛快的在玉佩上塗抹,很快便將玉佩還給御風,御風看了看,玉佩外表看不出什麼變化,但以前摸著玉佩總能感覺到一股暖意,如今卻是屬於正常玉石的沁涼。
☆、桃花之約
朝食後明眼人都看得出御風與小歌失和了,雖然仍朝夕相處,卻一句話都沒說。到了期限終於被小歌從龍骨獄中放出來的花舞一見兩人的樣子頓時就高興了,龍骨獄那就不是人呆的地方,本來還需要個把月來調節精神狀態的花舞立刻不需要看醫者,更不需要調節了,看到害她進龍骨獄的人不好過,她的精神立刻就好了。
“心情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