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與鎮**其它留守各部兵馬進入重新整編。淄青十六縣以及三山,則暫時由鎮**現兩萬五千人馬駐防。
鎮**現在兵馬數量已然不少,李璟手上有兵馬兩萬五千,在幽州駐兵八千,南下水師和步兵八千。留守一萬兵馬。還有新兵五千。以及團結兵八千。所有兵馬加起來,已經達到了六萬四千人馬,如果再加上平盧軍的這兩份萬五千戰兵和一萬五千團結兵,已經達到十萬人馬。
不過這些兵馬精銳不多,要將之整合一起,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李璟早在長安時,就已經開始準備將鎮**整合成五軍五衙,並把團結兵分離。每軍每衙都為五千人馬。鎮**戰兵五萬。現在平盧平李璟同樣打算將他們重組,編為平盧軍五軍。如此兩軍將有七萬五千人。另外團結兵將按每縣一千人的規模編制,鎮**現在有二十四縣地盤,將編兩萬四千人馬,分為三軍。
除了戰兵和團結兵外,其餘的輔兵都會被解散歸農,但並不完全解散。相反的,李璟向參謀司提出一項任務,就是在鎮**的百姓之中,組建一支十萬人的鄉兵。
團結兵是秋冬集訓。戰時徵召,相當於預備軍。而鄉兵。按李璟的計劃是類似於宋代的弓手。宋代的弓手,其實際職責更類似於警察而非軍隊,相似於保安團。不過李璟要組建鄉兵,不僅僅只是要建一隻地方民團。鄉兵將從各縣鄉的良民之中選募,十萬鄉兵分為四班,每班每年服役三月。選中的鄉兵免本戶稅賦,而且服役期間官府發放薪資補貼,平時非戰時在本縣受訓,並擔任維持地方治安任務,捕盜輯賊,並負責對鹽、茶、鐵、銅、錫等專賣之物進行巡檢。
宋朝一縣的弓手約百人左右,而鎮**現在二十四縣準備組建十萬鄉兵,平均每縣差不多四千人。就算現在鎮**二十四縣達到了二百萬人口,這個比例也是極大的。
不過弓手在宋朝最後淪為賤役,弓手還得和軍人一樣刺字。而李璟的計劃,是把這鄉兵向府兵制度發展。鄉兵要挑那些良家富戶強壯子弟,而且成為鄉兵後,能免田賦差役,同時輪值上役時還有薪水補貼。每年三個月的當值,除此外,秋冬農閒時,鄉兵也要進行訓練。
當戰時來臨,這些鄉兵也得擔任輔兵任務,抽調上戰場。
這就是李璟的想法,藏兵於民,平時不養那麼多軍隊,但需要時,隨時能拉出一軍訓練有素的軍隊出來。
宋代的弓手是由縣尉統領、訓練,調遣。不過李璟不打算將這樣的力量交於地方上,而是將他們單獨出來,由鎮**在各縣鄉重新設立一套指揮系統。對於鄉兵的編制,李璟沒有用鎮**的編制,而是將府兵的編制拿出來。五人一伍,兩伍一夥,五夥一隊,兩隊一旅,兩旅一團,五團為一營。
鄉兵在營上雖然也還設有廂、軍、鄉軍三級,但李璟計劃按府兵一樣,廂、軍、鄉軍三級設立於總部,平時雖然也會任命這三級軍官,但他們平時去既不能統領這些鄉兵,也不能調動這些鄉兵。
只有在戰時,由參謀司和兵曹以及行軍司馬和李璟的一起調令,鄉軍的高階軍官才能領軍符印信下去調兵。
在非戰時,鄉兵最高單位就是營,鄉兵千人一營,二百人一團,一百人為一旅,五十人為一隊,十人一夥,五人一伍。
雖然這鄉兵沒有幾年時間不可能形成規模和戰力,但一切都需未雨綢繆,一切制度化,便能防止許多問題的出現。軍隊越多,李璟越要防止內部出現問題。唐末五代軍隊最大的問題就是內部的權利爭奪,上下互相防範,內部相鬥,才是晚唐五代藩鎮不斷的兵變的原因。
李璟一次次的重組軍隊,防的就是這個。將鎮**和平盧軍拆分成了十五個軍,兵權分散,便是為了防止有軍官成為小軍閥。
其它的諸將對於李璟的整軍,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