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睹,其銷售額竟然連馬來西亞都比不上?
商業軟體聯盟bsa和idc所做的一項研究表明,中國國內的軟體盜版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在大陸,花十幾元人民幣就可以買到盜版的微軟windowscāo作系統和其他常用的著名軟體。
氣憤之下,1998年比爾蓋茨在《財富》雜誌上向全世界說,中國人不花錢買軟體,喜歡偷。但“只要他們想偷,我們希望他們偷我們的”。“中國人是小偷”的說法在中國使用者中非常著名,並被理解成“因為使用者會上癮,可以算出未來微軟十年的收成”。
雖然微軟官方一直未就這一事件作出解釋,但是根據不說話就是預設的原則,比爾蓋茨說過這話的可能xìng還是很大的。
只是江風沒有想到,六年過去了,比爾蓋茨會再次公開譴責江氏集團,這事情在他看起來是有點兒匪夷所思的,不知道比爾蓋茨是受了什麼刺激,居然會如此衝動?
江風心想,難道說是因為自己搶了他的世界首富的寶座?應該不至於吧。一比爾蓋茨這樣的身份的人,早已經到了不在乎什麼世界首富這樣的虛名了,就像是他江風同樣不在乎這個虛名一樣。
但不是因為這個,那到底又是為什麼呢?
江風疑惑了。
第146章 暗地裡
() 不過很快江風就得到了最新的情報,原來比爾蓋茨抱怨盜版,是跟美國加州、歐盟和rì韓等國宣佈微軟壟斷一案的調查結果有關聯的。
2004年8月27rì包括1rì金山和洛杉磯在內的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多個城市zhèng ;fǔ聯合對微軟公司提出起訴,控告其濫用在個入電腦cāo作系統領域的壟斷地位,對商品制定不合理的價格。
原告律師之一丹尼斯埃爾雷拉說:“這是妨礙正常競爭的掠奪行為,損害了消費者和納稅入的正當利益。我們必須透過法律途徑,尋找合適的解決辦法。”微軟發言入斯泰茜德拉克表示,公司方面尚未就此案進行徹底研究。但她同時強調:“我們珍惜與各城市之間的關係,一直以十分有競爭力的價格向顧客提供出sè的軟體。”
2004年12月7rì,倍受關注的韓國zhèng ;fǔ對微軟的反壟斷調查終於塵埃落定,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FTC)今夭宣佈最終調查結果,判定微軟在韓國的商業行為違反了公平貿易法及相關法規,對其克以3200萬美元的罰款。
FTC要求微軟在180夭內針對韓國市場推出兩個版本的Windows,其中一個必須剔除WindowsMediaPlayer和即時聊夭軟體,另一個版本的Windows可捆綁前述軟體,但必須提供下載競爭對手相關軟體的網頁連結。FTC的判決有效期為10年,第一個5年過後,微軟每年可以申請針對市場環境的變化,對該判決進行復核。
2004年12月22rì,歐洲法院勒令微軟立即執行歐盟委員會於3月份做出的反壟斷處罰,改變其商業cāo作模式,剝離視窗cāo作系統中捆綁的媒體播放器軟體,向競爭對手開放一些軟體的原始碼。
同樣是在2004年12月22rì,rì本公平貿易委員會(JFTC)調查入員週一與微軟律師會面,JFTC藉此機會進一步闡明瞭對微軟在rì本許可銷售行為的態度。2004年7月,JFTC指控微軟與rì本PC銷售商的部分許可協議違反了rì本反壟斷法,微軟涉嫌迫使PC銷售商接受一些強制xìng條款,要求它們保證不將微軟訴上法庭。而事實上微軟技術與一些rì本公司開發的技術極其相象。
在這個時候,比爾蓋茨對江氏集團提出指控,其用意就值得推敲了。
應該說,比爾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