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弄錯人了。
想像中的女郎是倦慵的,嬌怯的,連耍樂都十分厭倦,更不要說是工作。
她應是一支歌可以重複聽一個下午的人。
懂得享受,生活低調,是一個藝術家,不論大事小事,都有點糊塗。
回到家,妹妹問:「怎麼樣?」
文約不出聲。
妹妹留意他表情,「我早知你會失望。」
「她不是她。」
「真人同想像是一定有分別的。」
「不,完全不是那個人,弄錯了。」
「啊。」妹妹也訝異,「你想見的,到底是誰呢。」
「我不知道,她們家還有沒有姐妹?」
「就她們倆。」
「你確實清楚?」
「當然。」
「當然。」
在灰色的天空下,文約又遇見露露。
「聽說你見到我姐姐了。」
文約點點頭。
「怎麼樣?」
「我與你比較談得來。」
露露大喜,「真的?」
「真的,我倆一般無聊,一般幼稚,一般沒出息。」
「去你的。」
「我並無誇張,你可仔細想想。」
露露說:「但你卻要找一個浪費了所有眼淚的女孩子。」她訕笑他。
那隻不過是她喜歡的一支歌。
「那捲錄音帶並不屬於你姐姐。」
「那我就不知道是誰的了。」
「還有誰常常用你們的車?」
「我不知道,也許是哥哥的朋友,但是他們的女朋友加在一起至少有千餘名,窮你一生也無法找到。」
「能夠隨意用你們車子的,恐怕沒有幾個人。」
「我為什麼要幫你找?」露露問。
「因為我們是朋友。」
露露啞然失笑,「徐文約,我不認識你,我從來沒有見過你。」
文約也知道自己太過份了。
這種牛角尖鑽了進去簡直脫不出來。
文思說:「交給私家偵探去辦。」
幸虧還有一份正經工作,當作精神寄託,文約才不致走火入魔。
他常常到附近油站去加油,卻再也聽不到那首歌,見不到那個人。
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文約有一夜看見那個女孩子。
她有潔白的面板,不施脂粉,單單擦鮮紅色唇膏,溫柔地同文約說:「我是別人的女友。」
文約連忙說:「我並沒有不良的企圖。」真的,他可以指天起誓。
那女郎嫣然一笑,轉頭而去。
然後夢醒了。
這大抵也可以算是綺夢了。
家裡發生一點事:父親下令,叫文思選擇,要不進順興工作,要不出去升學,不准她繼續遊蕩。
妹妹考慮了三天,決定前往紐約。
文約內心惻然,去送妹妹飛機。「不要玩得太瘋。」「要注意冷暖。」「遇到喜歡的人,切記回來結婚。」
露露也在,文約邀她喝咖啡。
露露說:「沒想到你如許友愛。」
「我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優點」
「是嗎,說來聽聽。」
文約只是笑。
他與她打了三局球,三盤兩勝。
她沒有開車來,文約送她。
露露忽然說:
「文約,既然大家是朋友,我也不好瞞你,照實對你說吧。」
「我知道,你要結婚了,新郎不是我。」
「別嬉皮笑臉的,告訴你,我知道你認識的女郎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