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存摺上,就算是徹底的安全落袋。”
“後來,上面下撥的專項資金,要求儘快下撥到各個部門和單位的專用帳戶上,專項資金的實際使用權,轉移到各個部門和單位那裡,財稅局失去了應有的作用。我跟常昆局長商量,不能再收錢了,也不好意思再收錢了,再說上級各部門對下撥的專項資金,為了防止各級政府挪用,是進行入時激an kong的,只有撥到各個部門和單位的專用帳戶上,才會停止入時激an kong,所以,利用專項資金撈錢的手段沒了。”
“常昆局長也說,不能再利用專項資金撈錢了,但常昆局長又說,東方不亮西方亮,財政的正常撥款不能撈好處,上面下撥的專項資金也不能再撈好處,但還有預算外資金可以撈到好處。浩東書記,老夏也許不大懂,宜生也許不很清楚,但你當過副市長、常務副市長、dai li市長,你還曾短期主管過市財政工作,你肯定知道市財政裡最混亂的一塊,就是預算外的資金。咱們雲嶺市這些年,每年預算外的資金都在五億元以上,多的時候甚至達到十個億,預算外資金一部分由市級領導直接掌握,一部分是機動資金,一部分是計劃內預留資金,還有相當一部分,由市財稅局直接掌握,常昆局長和我打的就是這部分資金的主意。”
“操作這部分資金的時間,大多在下半年的三季度四季度,特別是在年底,因為年底不把多餘的錢花出去,就會變成明年的預算內資金。具體的操作過程是這樣的,先由常昆局長悄悄放出風去,說市財政還有資金,只要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各單位有專案,或者新立專案,就能向市財稅局申請追加投資或預算外資金,而且只需要向市財稅局提出申請即可。下面的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各單位自然聞風而動,暗中前來找我,有專案有資金,市分管領導肯定會開綠燈,於是私下交易就成了關鍵。但我們提高了好處費的比例,你要十萬,你得給我十萬,你想要一百萬,你就得給我十萬。”
“說實在的,這存摺上的錢來得太容易了,收得越多,越是害怕,怕得後來不敢花這上面的錢了。但就是收不住手了,收錢的時候,有種習慣性的激動,象工作那樣認真,一千元幾千元錢都要計較,一絲不苛。當局長八年,收錢收了七年,我也不知道到底收了多少錢,反正每個月都在收,多的時候特別是年底或年初,甚至一天要收五次六次的。我初步估算了一下,這七年我和常昆局長一起,至少撈了二個億以上,但是我要宣告一下,在我手上的頂多是五千萬。常昆局長起碼撈了一億以上,另外的錢,一部分當然要給銀行那幫人,一部分得分給市財稅局的那幾個人,而還有一部分,我們會返還給那些給我們送錢的人。”
“直到今年春節過後,莊子達、方一山和郭濤三位前任書記相繼落馬,常昆局長才感到危險即將來臨,特別是浩東書記上任以後,常昆局長才決定收手,並著手開始往海外轉移資金。但向海外轉移資金何其的困難,走地下錢莊的路,我們找不到,也不敢找,用洗錢的方式,我們沒有這方面的能耐。說實話,我分得的錢,基本上都還在我的手上,常昆局長那邊,他兒子在國外留學,目前尚未獲得永久居留權,所以還沒法透過這個渠道轉移資金。不過,常昆局長有個堂妹多年前就已定居瑞士,所以我敢肯定,常昆局長透過他的表妹,一定往國外轉移了不少資金。”
“浩東書記,這次我之所以有勇氣前來自首坦白,是因為市監察委員會成立以後發出的那封非公開信。老實講,我知道我的下場,如果被查出來,我至少會被判無期徒刑,我來找你是投機取巧,爭取享受到寬大政策。浩東書記,我向你保證三條,一,我來找你,常昆局長還不知道,我願意揭發他的一切罪行,二,我願意退賠全部贓款,也願意接受相應的罰款,三,如果你能做出一個口頭承諾,不管這承諾能不能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