瀠的口哨聲,隨著幾個憤青的粗口,秦暮楚等人完美地演繹了六首歌曲。
臺下的觀眾非常興奮,而秦暮楚也非常激動,他一口氣喝完一瓶啤酒,並擦去額頭上的汗水,拿起麥克風對著臺下的觀眾氣喘吁吁地訴說著此時內心最真摯的感受
“青春是一場殘缺的夢,但夢中的我們要儘量讓它完美!世界是一個無形的牢籠,但它束縛的只是我們的身體,而不是我們渴望自由的心!我們執著,我們倔強,我們頑固到底亦或是假裝堅強;我們有野心,我們有衝動,我們會堅定不移意地走在這條充滿荊棘的路上!縱然滿身傷痕,縱然風雨侵蝕,縱然身心疲憊並且無人左右,只要我們還持有一顆年輕而富有**的心態,就沒有人可以磨滅我們的意志!只要我們的血液還在沸騰,我們的目光仍然犀利,那麼,就沒有人可以摧毀我們的身體!搖滾樂!搖滾樂不是萬能藥,但它至少能讓你永遠年輕,永遠快樂,永遠熱淚盈眶……朋友們,讓我們一起躁動吧,給今天的演出賦予一個完美的結局!!!”
看著臺下一張張興奮的笑臉,聽著臺下一陣陣熱烈的歡呼聲,秦暮楚的眼睛不禁溼潤了。幾個月來的經歷在他的腦海裡迅速掠過從一個純粹的搖滾樂愛好者成長為一支樂隊的主唱,從一個沒摸過吉他的孩子成長為一名合格的樂手,從一個一事無成的少年成長為一次小規模音樂節的籌辦者……這一切的一切,讓秦暮楚不禁對未來有了更美好的憧憬,也激勵了他堅持下去的決心!
秦暮楚擦乾了眼角的淚水,但激動的心情仍然久久不能平靜下來,他拿著話筒,幾乎撕裂地喊出一句“下面是我們演出最後一首歌,《一意孤行》!go—your—ow——way——”
秦暮楚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演繹玩這首歌曲的,但他依稀記得,演出完畢後他興奮地從舞臺上跳了下去,被人們高舉在半空傳遞了許久許久,這種搖曳的感覺令秦暮楚永生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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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的演出氣氛更加高漲,由胡朋領銜的“TD”樂隊帶來了全新的風格,與秦暮楚第一次看他們演出時相比,現在樂隊的風格輕鬆歡快了許多,加入了Sa的元素,雖然談不上是一次多徹底的改善,但畢竟做出了大膽的嘗試。一支聞所未聞的新樂隊讓秦暮楚眼前一亮,這支名叫“主人翁”的樂隊居然是荊州本土的樂隊,而且樂隊的成員都是和他同齡的高中生,此次上臺是樂隊第一次演出,雖然缺乏經驗但勇氣十足,一點也不怯場。該樂隊主要的風格為獨立流行/搖滾(Idieop/Ro),曲風清新自然,雖沒有重金屬那樣激動人心的節奏,但細細品味後另有一番味道。讓秦暮楚感到眼前一亮的還有樂隊的鼓手,此人不但鼓技出眾而且相貌十分英俊,是一個很有潛質的鼓手。而秦暮楚對此人印象更深的是該人的名字——公冶子申。
演出結束後,秦暮楚在後臺找到了正在擦汗的公冶子申,後者對秦暮楚的到來深表意外“秦大哥,真麼想到你會主動找我談話。”
秦暮楚點點頭“咱們都是同齡人,別大哥大哥地叫,說不定我比你還小呢!”
公冶子申自信地說“不會的,我曾經問過康老闆你的年齡,你比我大一歲,所以我理應管你稱之為大哥。”
“哦?”秦暮楚頗感意外“我只不過是一個無名小卒,值得你去如此費心?”
公冶子申搖搖頭“在旁人眼裡,也許秦暮楚這三個字毫無特殊,但在我公冶子申的眼裡,你就是我學習的榜樣!你是荊州第一支朋克樂隊,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對了,昨天你們的演出非常成功,尤其是你說的那段話,簡直說道我的心坎裡去了!”
“謝謝。對了,你們樂隊主要的風格是什麼?是獨立搖滾麼?”
“是獨立流行/搖滾。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