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同情你們這些執著地追求理想的孩子們。”
秦暮楚點點頭說:“您說的沒錯這是我國的國情和根深蒂固的傳統文化觀念使然我想短時間內是無法改變的。但有了像貴公司這樣能夠鼎力扶持搖滾原創音樂的唱片公司我想對我們這些樂手來說也是一個機會和挑戰!”
金俊熙接著說道:“對一支樂隊來說要想讓更多人所熟知就必須要倚靠唱片公司的宣傳而我們‘yoyo’正是以扶持原創搖滾樂為宗旨的唱片公司。而你們‘打口帶’樂隊是一支很有實力和潛力的樂隊如果我們互相合作的話我想達到雙贏的局面不是不可能的。”
“哦?聽金經理的口氣似乎已經有了計劃了?”秦暮楚問道。
“不錯我們公司有一整套展的計劃甚至把未來三年、五年該怎樣展都早已規劃得詳詳細細在這裡我就不詳細介紹了下面我就說說你們的待遇。第一合同為期一年在這一年裡本公司會盡可能地為你們安排演出但考慮到你們學生的身份所以演出一般安排在夜間或者週末。第二你們要服從公司的安排參加一切商業演出而演出的收入公司也要分成。第三若你們的表現出色的話本公司可以考慮為你們行專輯或者以合輯的形式表你們的歌曲。而你們的收益主要有兩個方面第一是演出的收入如果是由我們為你們聯絡的演出會從你們的酬勞中抽取四成作為介紹費;如果是你們自己尋覓的演出則不需要上繳任何費用。第二一旦行了專輯或者合集你們會得到唱片利潤的分成具體的額度要等行唱片的時候在具體商榷。如果你們能讓公司看到你們自身的潛力的話公司也會下大力氣包裝你們包括為你們的造型設計、唱片策劃、媒體宣傳等提供服務。”金俊熙開誠佈公地介紹道。
“聽起來似乎很誘人但我想提出我們自己一些條件”秦暮楚坦述道:“第一我們不排斥商業演出但不能是那種愚弄群眾的低階演出尤其是那些搞假唱的晚會我們堅決不去!第二假設貴公司為樂隊錄製並行了專輯或者合輯其版權要歸屬於我們而不是公司。”
“這個……”金俊熙聽後表示為難道:“其實你也知道地下演出是不賺錢的所以要想生存就必須要靠那些商業演出來維持。而商業演出必然分三六九等在這一點我不敢保證每場商業演出都是真唱。第二歌曲的版權歸唱片公司所有是國際上的慣例你想啊公司花錢為你錄音、行、宣傳這需要多大的成本如果不靠賣唱片賺錢的話有談何盈利呢?鄙公司的宗旨是扶持搖滾而不是接濟倘若每一支樂隊都向你們這樣苛刻的話那麼唱片公司就沒法賺錢了。”
“您說得自然有您的道理但這道理我不敢苟同雖然我贊同搖滾樂要想展必須仰仗商業化的介入我們也並不是不能向商業妥協但這應該有一個分寸的不能一味地追求商業化利益而失去了藝術本身的價值。我們的樂隊、我們的音樂應該是娛樂大眾的……”
其實秦暮楚本來想接著說“而不是你們商人的提款機。”但礙於眼前這位是金詩妍的父親秦暮楚把到嘴邊的話嚥了回去。
………【第087章 針鋒相對(二)】………
金俊熙有經驗地勸說道:“秦先生你的心情我理解作為一個喜愛藝術、喜愛音樂的青年你不願意為了商業利益做出過多的讓步。不過恕我直言恐怕秦先生和很多中國地下樂手一樣對唱片公司存在很大的誤區你們錯誤地理解為商業化的展是背離了搖滾樂的精神的。其實恰恰相反只有系統地商業化運作才能保證好作品讓更多的人知道。你想想在酒吧一場演出最多的聽眾也就是百餘人而電視則不同作為一種現代化的媒介它的受眾可能是十萬甚至幾十萬人在你們中國那些香港、臺灣的歌星為什麼那麼火?就是因為電視媒體的大力宣傳而搖滾樂為什麼這麼不景氣?就是因為缺少這方面的宣傳。”
秦暮楚毫不客氣地指出:“錯了!您是在混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