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意外的表情“你真的是樂隊的經紀人?真是想不到啊,年紀這麼小就出來闖蕩了,真了不起!”
王紫瀠聽後淡淡地笑了笑,並沒有多說什麼。其實,她今年已經二十三歲了,但由於容貌姣好,面板水潤,平時保養的也不錯,使之看上去仍彷彿十八、九歲的樣子。
牛鑫指著不遠處停放的一輛大面包車“時間不早了,咱們去賓館吧,那邊兒的人估計已經等不及了。”
“那邊的人?”秦暮楚反問道。
“是這樣的,”牛鑫解釋道“我的一些玩搖滾的朋友聽說你們要來,想要和你們交流一下。”
秦暮楚覺得受寵若驚“我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搖滾人,對這樣厚重的禮遇真是虧不敢當……”
“得了哥們兒,別耍大牌了,趕緊走吧!”牛鑫不由分說拉著秦暮楚就往車的方向走,熱情的似乎過了火,沒辦法,秦暮楚只好恭敬不如從命了。
………【第280章 採訪紀實】………
牛鑫帶著一行人來到一家小餐館,進去一看,裡面坐得竟然全是發行奇特、穿著怪異的年輕人,甭問了,這些傢伙就是牛鑫所說的“玩搖滾的朋友”了。
見秦暮楚等人進來,大家紛紛站起來鼓掌歡迎。見狀,秦暮楚忙不迭揮手示意大家坐下“各位真是抱歉,路上堵車,讓大家久等了,實在不好意思。”
“這麼客氣幹什麼?”旁邊一個長頭髮青年拉著秦暮楚坐在自己身邊的座位上“你就做這桌,咱哥倆一會兒得好好喝幾杯!”
“操,憑什麼人家非得坐你那邊?”另一桌站起一個染著紅頭髮的青年“兄弟這邊坐,一會兒我還有問題向你請教呢!”
秦暮楚以前從沒有受到過這番禮遇,一時有些不知所措,不僅僅是他一人,樂隊的其他成員甚至王紫瀠等三名工作人員也都成為了人們爭相邀請的物件。
這個邀請秦暮楚的長髮青年叫譚兵,是一個大連當地樂隊的主唱,這支樂隊的名字非常奇怪,叫“秀”樂隊(TheShow),其風格可謂獨樹一幟,是以搖滾樂加二人轉的形式,用譚兵本人的話說就是“搖滾樂的皮,二人轉的核”。
譚兵比秦暮楚小一歲,自然成對方為兄長“秦哥,以你的經驗來看,如果我們堅持這樣的音樂理念,能走多遠?”
秦暮楚想了想,說“其實每一種音樂型別都有他獨特的市場空間,就拿我們來說,如果只單一地做新金屬的話,恐怕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為什麼?就因為新金屬太氾濫了,這種風格的樂隊滿大街都是,一抓一大把。於是,我們在新金屬當中加入了一些京味元素,比如三絃,比如其他一些能突出北京特色的樂器等等。總之,我認為這種混搭的風格是很討好中國樂迷的,但這不意味著所有風格都能隨便搭配,也得遵循音樂本身的發展規律……冒昧地問一句,你們樂隊的主要風格是什麼?”
“其實我們的音樂是建立在二人轉的基礎上的——我曾經是一名二人轉演員。如果你非要問搖滾元素的話,我想應該算是硬搖滾那一類吧。”譚兵如實說道。
秦暮楚點點頭“聽上去還不錯,如果有機會的話,我一定要聽聽你們的音樂。”
“呵呵,以後會有機會的,等我們去北京以後,咱們有的是時間接觸。”
“你們也打算去北京發展嗎?”
“當然了!那可是中國搖滾人心目中的聖地啊!誰不想到更繁華的搖滾城市紮根?”
“哥們兒,不是我打擊你的積極性,要知道北京的樂隊早已經飽和了,你們到北京後,除非被唱片公司看中,否則的話,你們也許連日常演出都得不到保證。”秦暮楚以一個“過來人”的口吻真誠地勸誡道。
胡朋被牛鑫“搶走”,於此同時,他一面畢恭畢敬地為前者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