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為要處理這邊後續的事,脫不開身。那時候我想到總聽簡寧說她在臺北那邊朋友很多,所以我就拜託她找了臺北的朋友接應你。當初你過去那邊住的房子,就是她朋友提供的。後來我要給她房租。可她拒絕了。說我們之間不需要這麼客氣。可能她說的就是這件事吧。簡寧的個性你也知道,別人為她做了一百件事,她也覺得是應該的,輪到她為別人付出一丁點的東西,都會牢牢得記在心上!”
“原來是這樣,我明白了。哥。讓你為難了。都是因為我的事……”
“和你沒關係,別胡思亂想。去吧。阿峰還在等你。”
立明莉離開之後,立明威再次陷入了痛苦的沉思之中。眼下棘手的事情實在是太多,簡寧的事給自己的刺激如此沉重,立明莉的事如同魚刺在喉。吐也不是,吞也不是。童小彤死亡的事,還有那可憐的孩子……
簡寧!全都是簡寧!如果不是這個女人,自己如今還是鬱世昌的好兄弟,是鬱清海親手拉回鬱家,發誓要視如親兒去照顧的人!二十歲,到四十歲,人生最寶貴的年華,就這樣葬送在簡寧的手上!自己到底是著了什麼魔。怎麼會為了這樣一個女人,沉迷了二十餘年!當初他以為簡寧不過是腹黑一些,強勢一些。可正因為這樣,才勾起了他的征服欲。後來知道她錯手殺害童小彤的事情之後,曾經一度對她產生了不一樣的情緒,可最後還是被她故意和其他男人玩弄曖昧,惹得自己妒火中燒,在簡寧面前戴起的冷漠面具也為止摧毀。
再後來,他就漸漸得習慣了簡寧的脾氣,秉性。習慣了維護她,為她擺平所有的事。即便偶爾覺得簡寧過於狠毒了,也沒有真正的影響到他對簡寧的感情。就如當初他知道簡寧對童小彤和鬱世昌的女兒動手的事情一樣,那時候,他雖然對此事也很反感,但到底沒捨得正面和這個他“心愛“的女人為這件事情起了衝突,而是暗中派人去解救那個孩子。只不過因為各種原因,他沒有把孩子抱回鬱家罷了。而當簡寧和他說,孩子已經死了的時候,他雖然心痛懊悔,甚至憤怒,卻還是忍下了。既然早就知道簡寧要動手,還沒有插手反對,現在出了事何必出來裝聖人呢?說起來,他也是幫兇!
而那個時候,簡寧又還年輕,隨意地撩撥幾下,他就迷失了心智。天雷地火一番之後,一切也就漸漸平息了。想起來,簡寧察言觀色的本事絲毫不亞於自己。似乎每次自己情緒不對的時候,她就會用這一招,在床/上/征服自己!舉止瘋狂,令人噴血!而他竟然還傻傻地認為。一個女人,能在那種事上不顧一切地伺候你,取悅你。連殺人放火這樣的事情,都毫無防備地告訴自己。不是信任和愛,又是什麼?
他和簡寧之間,缺的無非只是一個正式的名分。若是換了別的男人,興許他早就動手去把簡寧搶過來了。可對方是鬱世昌,是鬱清海的兒子。是曾經冒著危險從山坡下邊揹著自己爬上去的兄長!鬱世昌的尊嚴,自己不能不顧。縱然他和簡寧之間沒有愛情。但組成婚姻關係,畢竟是簡寧和鬱世昌當初達成的共識。更重要的是,這麼多年以來,如果簡寧說過一次,和鬱世昌過不下去了。想要離婚的話,他或許都會拋下一切,去找鬱世昌攤牌。可悲的是,簡寧一次這樣的話都沒有在他面前說過……
立明威忽然之間苦笑起來,笑著笑著。眼角開始溢位了淚水,他顫抖著右手拉開了書桌下的抽屜,從裡面拿出一個鏡框,裡面鑲嵌著一張照片,照片上,一個瀟灑俊逸的男人立於中間,左手拉著一個扎著馬尾的女孩。右手搭在一個翩翩少年的肩膀上。背後是一望無際的蔚藍天空。
“爹地,你是不是對我很失望?二十多年前,鬱伯伯把我和小莉從醫院帶走的時候,他對我們說,我們應該為你感到自豪。而你也會為我們感到驕傲。可我這輩子都過了一大半了,怕是做不到讓你為我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