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沈琳翔很崩潰的表情,眾人卻是全都大笑了起來。
就在這時候,病房外面傳來了一陣喧譁聲,還有哭鬧聲,有人出去打聽了一番才知道,剛才有一個孕婦跳了樓!醫院對跳樓孕婦進行了緊急搶救,可惜孕婦和她肚子裡的孩子都沒有能保住。
今天在這裡的大部分都是媒體圈的人,遇到這種事情當然不能不管不問,一番瞭解之後,大致地瞭解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醫院發表宣告稱是因為家屬多次拒絕實施剖腹產,最終導致產婦難忍疼痛、情緒失控跳樓。然而產婦的丈夫否認了院方的說法,稱家屬曾先後兩次同意實施剖腹產,但醫院回說‘快要生了,不用剖腹產’。
雙方各執一詞。
監控影片顯示,產婦的確因疼痛兩次下跪向丈夫和婆婆溝通請求剖腹產,但都被拒絕。孕婦跪倒在地時,醫生、護士和家屬都在其身旁,能清楚的看到女子的婆婆揮手錶示拒絕。醫院有產婦簽署的《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
旁邊有其他產婦的家屬聽到跳樓產婦在第三次走出待產室時自言自語說:‘看來我當初的選擇是錯誤的’,不一會便傳出其跳樓身亡的訊息。
院方公佈的《護理記錄單》上面記載了產程中家屬三次拒絕記錄。醫生稱多次勸家屬進行剖腹產,但他們三次拒絕。而產婦丈夫稱,妻子下午五點、六點兩次要求剖腹產,但醫生一直說馬上能生,檢查後產婦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做剖腹產。
公安部門迅速介入,調查之後得出結論:排除他殺,產婦系跳樓自殺。
院方稱產婦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可以自由在分娩中心活動,墜樓時,她走出待產室進入了對面的備用手術室。而事發窗臺高一點一三米,符合建築安全規範,無意外墜樓可能。
但家屬仍存在疑問:身高一點六一米,挺著大肚子的妻子是如何爬上高達一點一三米,寬為零點七米的窗臺上的?如果她要跳樓自殺,醫生、護士們沒有重點留意嗎?產婦一般在待產室只會光著下半身,為何墜亡時全身沒有衣服?
因為就在事發現場,汪謙讓工作人員臨時現場錄製了一期《正義之聲》,把整件事公佈在了網路上,他本人暫時沒有發表對這件事的觀點,網友們看到這件事的報道之後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為什麼忍受待產疼痛的人是自己,自己卻無權決定改變順產方式為剖腹產,需要下跪徵求他人同意?”
“醫院存在拒絕家屬提議剖腹產的可能性,因為剖宮產率是醫院考核指標之一。醫院要求產婦夫婦簽署《授權書》是否存在‘強買強賣’的嫌疑?在面對具體案例時缺乏人性。”
“我覺得吧,順產還是剖宮產,應該聽醫生的,醫生的出發點是為了產婦和胎兒的安全。無論順還是剖都有一定的風險。總體上說順產更安全。只有順產不順利、母嬰有危險的時候醫生才會決定剖宮產。當醫生給出建議,而患者或者家屬不遵守建議時,後果應該患者一方承擔。”
“決定怎麼生孩子的權力,應該由產婦說了算。醫生已建議手術,本人也強烈要求手術,手術法律條件已具備。醫生因家屬不簽字,拒絕手術,就有相當大的過錯了。對病人劇烈痛楚下,可能出現的過激行為,醫生沒有預見和防範,也有過錯。”
第449章 不覺得奇怪
“醫院有什麼錯?這件事分明就是婆家的人根本不拿媳婦的命當命,丈夫和婆婆三次殘忍的拒絕,讓無比疼痛的產婦精神崩潰,從而做出了不理智的行為。”
“不肯剖腹產,一定是想生第二胎吧?現在很多地方都可以私下鑑別胎兒的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