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從大不列顛長期形成的傳統。從亨利四世時代(1399—1416年)開始,就有一種規矩,要求從敵方繳獲的財物要上交王室。這樣國王可以此犒賞軍人。十七、十八世紀時代,主要是海上戰利品。到十八世紀末喬治三世在位時期,國會討論透過了一系列法規,提出戰時掠奪處理辦法。這樣做是為了使瓜分更合理些,同時避免發生騷亂。
所以,立法機構和軍事當局都把掠奪的東西看成是當然的勝利果實,赫維亞先生如是說,“因為掠奪危害公共秩序,所以他們(英國人)把掠奪說成佔有,說成是對戰爭法的合法補償。這樣一來他們就把搶來的東西變成私有財產”。
第十七章 英國人見證的洗劫(9)
英國軍隊掠奪合法化程式規定,軍隊最高指揮官任命戰利品管理人員和成立特設委員會。士兵必須把他們的戰利品交給這個委員會。由該委員會編制清單,組織公開出售,並具體詳細記錄下來。然後應把所有的物品和檔案材料送到切爾西皇家醫院,而物品清單及物品購買人的姓名則公佈在《倫敦公報》上。購買人(或者他們的繼承人)應憑證件前來取貨。
這個辦法於十八世紀末在印度開始實行,而最近則是在1857年印度起義之後又再次實行;其主要目的是把奪回來的東西進行拍賣,讓全體軍官和士兵都能受益。名義上是整體的利益。在英國人思想中,這既涉及公正又關乎道德。也就是說,在掠奪問題上已經不再是人人為己,而是有些人為大家……人們注意到,格蘭特將軍在實行過程中故意而又靈活地把掠奪來的東西變成了戰利品,明明是搶劫,卻合法正當地獎賞他計程車兵。
1858年1月,額爾金勳爵就進行過揭露,他認為這是一種虛偽。他說:“有‘掠奪’這麼一個詞,但不幸的是,它對應該用正確的英語稱之為‘掠奪’的行為予以了寬容”。
大拍賣定於10月11日舉行。上午十一時展示拍賣的物品,下午二時開始拍賣。它集中了戰利品委員會收集到的全部物品以及另存的戰利品。要求所有軍官把他們的戰利品都拿出來,但他們有權按戰利品委員會確定的價格重新買回。
英軍戰利品都擺放在英軍司令部駐紮的大喇嘛寺的正殿裡。郇和說,那是一個絕妙的展覽會,白色的和綠色的玉器、琺琅釉古瓷瓶、青銅器、雕塑品以及金的或銀的小雕像等;大批優質皮貨,其中有些價值非常昂貴,象黑羚羊皮、海貂皮、白鼬皮、鬈毛羔皮等;還有些宮廷的衣服,裡面有兩三套是皇帝的,華麗的黃綢緞面,上面用金絲線繡織著游龍圖案,袖子上飾以漂亮的絹繡,內襯白鼬皮,袖口翻邊是光滑發亮的黑羚羊皮。大殿最裡頭堆積著無數紗布和絲綢布匹,五光十色,其中一些是皇室用的亮麗的黃色,那是皇帝專用顏色,而且只有他能享用。
格蘭特將軍決定搞這場拍賣,是違反當時所執行的規定的,因為組織拍賣本應在戰後進行。所以說這是一場非法的拍賣活動!格蘭特事先曾經向陸軍大臣悉尼·赫伯特閣下做過說明。他解釋說,考慮到法國人已經弄成了那種局面,就地拍賣是維護軍隊紀律和秩序的唯一手段,也是制止軍中某些人自行搶掠的唯一辦法。格蘭特認為,這樣一來,他計程車兵就不會再有什麼理由抱怨。堪稱搶掠裡手的錫克族士兵可能除外……
拍賣進行了兩天,參加者盡得其樂,也充分體現了競爭性。軍官、士兵競相哄抬價格,有時會把那些要賣的東西的價格抬高到令人發笑的地步。姆吉寫道,有個軍官可能得到過羅特希爾德男爵這樣的指令:大買特買!有個叫喬治·奧爾古德的參謀部的軍官(後來成了將軍,也寫了一本敘述這場戰爭的書),買了一方皇帝的御璽,還有其他一些物品,那些東西后來又出現過。
在這場拍賣中,成交價令人咋舌。最一般的東西也要兩三英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