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勝利果實時,給誰多給誰少?當父母雙亡爭奪遺產時,當父母無用需子女養活時,當父母有利是派發卻無法兼顧時,當父母對某一個孩子過分偏愛時,等等類似的關頭,站在各自的角度,就容易發生衝突,產生矛盾。此時,如果彼此可以分開,再不見面,那麼彼此有矛盾或性格上和不來,也不會產生嚴重後果。但可怕的是,大家都是一個家族的,彼此低頭不見抬頭見,能分開嗎?想都別想,從哪個角度看都沒有這個可能。既然分不開,矛盾又不可避免,就必須妥善解決問題,把出現的矛盾消滅於萌芽狀態。否則,小矛盾就會變成大矛盾,大矛盾就會變成不可調和的矛盾。到那時,家族的分崩離析就不可避免了。
既然是家族,靠血緣親情能否解決出現的矛盾呢?可以暫時壓制住矛盾,延緩它的爆發,但卻不能解決矛盾。中國有一句古話叫“親兄弟,明算帳”。這句話有兩層意思:其一,在牽涉到利益的問題上,一定要公平合理,不能因為是兄弟就不計較利益得失的事情,吃虧一次是小事,看在兄弟的情份上忍了,如果次數多了呢?誰能受得了?即使自己願意、家裡其他人還不願意呢,無法避免就要發生矛盾。其二,這句話說明,親情薄如紙,利益才是真。當大家一致對外的時候,當大家沒有矛盾的時候,當大家互幫互助的時候,親情是有的,一旦發生了利益上的爭執,親情就沒了。親情在根本上無法與利益相抗衡。所以,為了保護親情,就要儘量避免發生矛盾,任事都要“明算帳”。
長輩的話不能不聽,自己尊敬的熱愛的人的話當然要服從,但若他們處理事情不能一碗水端平,有私心,偏袒某一方,令自己心裡不服,他們的話,第一次忍了,第二次忍了,如果再三再四地發生呢?誰也無法忍受。現實中,也許一次都忍受不了。
當一個家族龐大的時候,兄弟姐妹數量就眾多,彼此之間親密相處就成了一件奢談。與其中幾個情投意合相處甚好有感情是可能的,全部彼此之間感情融洽是不可能的。感情淡漠,意見不和倒成了常態。在此基礎上再生息繁衍到下一代,血緣親情就更靠不上了。
總而言之,在沒有親情的族人之間,容易產生矛盾,卻不容易解決矛盾,靠有威望人的調解,可暫息一時之怒,但仍非長久之計;在有親情的族人之間,偶爾靠親情,可以平息一場爭鬥,但是,這種平息不是解決,而是壓住。火種還在,只要親情不在,時機一到,還會死灰復燃。靠威脅,靠外來壓力,可以暫時化干戈為玉帛,待危機一過,立馬會繼續爭鬥下去。靠欺騙,也許會消彌矛盾於一時,但時間一長,騙局一旦被識破,後果將更加嚴重。
靠以上方法解決矛盾,只是權益之計,只能一人一時一事暫時起作用,無法真正消除矛盾,更不具有普遍性。從根本上解決矛盾的唯一正確方法就是正義。親情不是沒有用;但必須以正義為基礎。
正義的原則就是維護公平、公正,以理服人。它適用於各種矛盾,具有普遍性,它解決的矛盾沒有後遺症,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它能讓受懲罰的人說不出什麼怨言,讓受委屈的人心情舒暢,讓所有的人心服口服。它佔的是一個理字。這種正義體現在兩個方面,一種是家規族法,另外就是家族首領。作為一種制度性的東西,家規族法是死的,是一種理性的東西,具有一般性,只能是一些基本原則。實踐是千變萬化的,在現實中,如何理解、如何應用都大有學問。一個公正的制度只有掌握在一個公正無私融於血液中的德高望重的首領手中,才能發揮正面作用,維護家族的團結。所以,公正能否在家族內始終得到貫徹執行,關鍵就是這個領頭人,族長的人品如何直接決定了公正的能否實現。一個有私心拉幫結夥的首領,就不可能令人信服地自始致終做事公正,制度也就任其取捨任其解釋,成為擺設。每個受到不公待遇的人只能自己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