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用它打仗,卻能用它喝酒,詹姆看著男孩在他的斷肢上綁繃帶,心裡想。“從今天起,人們會稱呼您為金手將軍。”武器師傅曾向詹姆保證。錯,直到我死後,人們還是會叫我弒君者。
金手在餐桌上屢屢為他帶來讚歎——直到打翻酒杯。他的脾氣發作了。“媽的,如果你如此羨慕這該死的玩意兒,我很樂意把你用劍的手砍掉。”他告訴佛列蒙·布拉克斯。
無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靜中多喝了點酒。
城堡主人跟蘭尼斯特家族結親,才一歲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還是個圓胖的小嬰兒。席間,這位艾彌珊德夫人被抱出來相見,她穿金線小裙服,裙服中間用翡翠顆粒組成一條淡綠色大波浪,周圍是綠色柵格——這是哈佛家族的紋章。過不多久,小女孩號啕大哭,便被奶媽安撫著送回臥房了。
“還沒有提瑞克大人的訊息?”鮭魚端上桌時,代理城主詢問。
“沒有。”提瑞克·蘭尼斯特在君臨暴動中失蹤時,詹姆還在奔流城作俘虜。若這孩子沒死,應滿十四歲了。
“遵照泰溫大人的命令,我曾親自帶隊搜查,”亞當·馬爾布蘭爵士邊剔魚骨頭邊說,“但我的發現不比拜瓦特多。暴民們突破金袍子的封鎖線時,那孩子還在馬上,其後嘛……嗯,我們找到了他的馬,人卻沒有半點線索,多半是被拉下來殺了。但若是這樣,屍體在哪兒?暴民讓其他人暴屍街巷,為何單單沒有他?”
“或許令他活著更有價值,”壯豬認為,“蘭尼斯特家的人贖金不菲。”
“這點毫無疑問,”馬爾布蘭承認,“怪就怪在沒人來索要贖金,這孩子如同憑空蒸發了。”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變得越來越沉,越來越笨拙。哼,倒不如裝上鉤子。“等那幫暴民明白自己殺的是誰,恐怕慌不擇路地要把屍體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親發現。蘭尼斯特有債必還,當年君臨城破,泰溫公爵教他們領教過滋味。”
“有債必還。”壯豬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過等飯後在塔樓房間過夜時,詹姆自己卻懷疑起來。再怎麼說,提瑞克與藍賽爾一道做過勞勃國王的侍從,他們曉得的秘密比黃金更貴重,比利刃更致命。他想到了瓦里斯,那個咯咯假笑、渾身散發著薰衣草香味的太監。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線密探,要在混亂中偷走提瑞克自是舉手之勞……或許太監早就知道暴動將於何時何地發生。瓦里斯讓我們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麼都清楚。然而這次暴動他卻一分半點都沒警告瑟曦,他甚至沒到船邊去送別彌賽菈。
詹姆開啟窄窗。夜,越來越清冷,一輪彎月高掛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它掐不死太監,卻可以打爛那張黏糊糊的笑臉,打個稀巴爛。他忽然很想打人。
伊林爵士正在擦劍。“時候到了。”他吩咐對方,劊子手便站起來隨他下樓,破皮靴刮擦著陡峭的石階。兵器庫前有個小院子,詹姆找來兩面盾牌、兩頂頭盔和一對比武用的鈍劍,把它們分給派恩,自己左手握劍,右手穿進盾牌的綁帶。他的金手能抓東西,卻握不牢,所以盾牌很鬆。“你曾是位堂堂正正的騎士,爵士先生,”詹姆喊道,“和我一樣。讓我們看看自己現在變成什麼樣了吧。”
伊林爵士舉劍回應,詹姆更不搭話,直接上前攻擊。然而,儘管派恩的外表就像他的鎖甲一樣生了鏽,也沒有布蕾妮的強壯體魄,但詹姆遞出的每一記都被他的鈍劍或盾牌擋住。兩人在彎月下舞蹈,兩柄鈍劍奏出鋼鐵的樂章,沉默的騎士讓詹姆好好攻擊了一陣,最後才發起反擊。他連連打中詹姆的大腿、肩膀和上臂,三次劃過頭盔,一記猛斬打飛了詹姆右臂的盾牌,力道之猛,差點把連線金手與斷肢的繃帶扯斷。等收